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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第四十七中学学生考勤制度 本文简介:柳州市第四十七中学学生考勤制度1.学生必须遵守学校规定,按时到校。学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课因按规定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不上课者作旷课处理。2.上课(包括早读)铃响后十五分钟内进入教室(或实验室等,以下同)者,作迟到处理;下课铃响前十五分钟内擅离教室者作早退处理。上课(包括早读)铃响十五分钟
柳州市第四十七中学学生考勤制度 本文内容:
柳州市第四十七中学
学生考勤制度
1.
学生必须遵守学校规定,按时到校。学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课因按规定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不上课者作旷课处理。
2.
上课(包括早读)铃响后十五分钟内进入教室(或实验室等,以下同)者,作迟到处理;下课铃响前十五分钟内擅离教室者作早退处理。上课(包括早读)铃响十五分钟内或距下课铃响十五分钟以前擅离教室者作旷课处理。
3.
学生请病假必须有医生或家长证明,在离校前来不及请假者,返校后应立即持证明办理补假手续。学生请事假应在事前持家长证明或家长来校找班主任办理。
4.
有慢性病不能坚持学习的学生,应由家长写出休学申请并持医院证明到学校医务室登记,然后到教务处办理休学手续。休学期为一年。休学期满应持医院证明到学校医务室检查后到教务处办理复学手续。
5.
因病或特殊情况不能上体育课者,须持医院证明到学校医务室及德育处办理免上体育课证明,否则按旷课处理。
6.
请假在三日内(含三日),由班主任审批。请假在三日以上由教务处批准。请假需有充足的理由,否则不予办理。
7.
各班设立考勤册,派选认真负责的同学担任考勤员,严格考勤,即使填记。
8.
考勤情况各班每月小结一次,期末组织总结评比。对全勤的同学和工作负责的考勤员要给与表彰或鼓励。学生本学期出勤情况要记入学生手册,并纳入操行评定的内容。
9.
迟到早退较多的班不能评“文明班级”和“优秀班集体”;严重旷课的学生要受学校纪律处分。
柳州市第四十七中学政教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