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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全市“质量月”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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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全市“质量月”活动方案 本文简介:2016年XX市全市“质量月”活动方案为深入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推进质量强市建设,根据省质监局等有关部门的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定于9月组织开展全省“质量月”活动。有关工作明确如下: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

XX市全市“质量月”活动方案 本文内容:

2016年XX市全市“质量月”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推进质量强市建设,根据省质监局等有关部门的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定于9月组织开展全省“质量月”活动。有关工作明确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为中心,把建设质量强市、标准强市、品牌强市,打造“浙江制造”品牌作为推动供给结构、需求结构升级的重要抓手,努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浓厚社会氛围,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及“古韵xx,精益求精”的城市质量精神,让追求卓越、崇尚质量成为全社会、全民族的价值导向和时代精神,持续将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活动向深度和广度推进。

二、活动主题

创建全国质量强市,弘扬城市质量精神。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质量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质量意识。

1.组织开展质量宣传系列活动。发布2016年全市“质量月”活动工作方案,明确全市各部门开展质量月活动内容及目标。组织开展“浙江制造”品牌建设系列宣传,重点宣传重要意义、政策举措、制度体系、典型行业和工匠人物等。组织“浙江制造”品牌重点培育企业参加资本市场对接会,强化“浙江制造”扶持应用。积极开展“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宣传,进一步深化

“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影响力。(市质监局)

2.积极营造质量月宣传氛围。开辟“质量月”活动宣传专栏,动员各类主流媒体广泛开展质量创强、品牌创建等宣传报道,大力宣传“浙江制造”品牌建设,消费品标准进社区,质检实验室开放;开展特种设备安全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三进”活动,向市民赠送特种设备知识宣传手册,进一步普及特种设备安全知识,提高百姓安全意识;开展“阳光纤检”系列宣传活动,发放《纤检服务百姓》宣传册;动员传统媒体及新媒体加强各单位“质量月”活动宣传报道,发送“质量月”公益微博、微信,发布“质量月”公益广告。发放“质量月”宣传资料,悬挂“质量月”标语横幅,营造“质量月”活动良好氛围。(市质监局、市检验检疫办事处)

3.加强质量基础的社会宣传。发挥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四大国家质量基础作用,组织动员科研院所、检验检测机构,有效发挥计量的基础作用、标准的规则作用、认证认可的桥梁作用、检验检测的服务作用。共同推进“全国计量知识科普挑战赛”浙江赛区赛事进学校、入社区,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赛事活动,普及计量科普知识,扩大社会影响力。(市质监局、市检验检疫办事处)

(二)开展质量提升活动,促进质量水平迈向中高端。

4.组织区域、行业质量提升活动。深度开放实验室、专家入企帮扶、标准创新和质量提升技术指导等帮扶举措,推广应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帮助中小微企业解决新产品研发、质量控制、市场准入、对外贸易等质量技术难题,促进质量提升和品牌创建。推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出口质量安全示范区、国家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等区域质量提升活动。(市质监局、市检验检疫办事处、市市场监管局)

5.组织产品质量、企业素质提升活动,打造“浙江制造”品牌。组织企业参加“浙江制造”品牌训练营活动。完善产业技术创新计量服务体系,推进高端计量标准建设,加快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等领域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培育步伐;开展产业计量企业帮扶活动,解决计量难题,降低企业成本,夯实“三强一制造”计量基础。组织重点企业参加2016年质量标杆学习交流活动。指导企业开展产品和服务质量管理提升活动,导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争创各级政府质量奖,不断提升经营效益。(市质监局、市经信局)

6.组织服务业质量提升活动。开展养老服务质量标准宣传活动,积极宣贯《居家养老服务与管理规范》,促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明确管理机构对做好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职责和任务,提高和规范管理机构的管理服务水平。以创建服务业强县为抓手,带动全市服务业发展。联合组织专题质量检查活动,对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的特种设备、大型游乐设备和重要游览设施等重点领域进行专题质量检查,着力提高旅游行业供给体系质量,确保游客人身安全。(市质监局、市发改局、市旅游局)

(三)开展质量整治活动,解决重大质量问题。

7.组织产品质量整治活动。公布近两年来电子商务产品质量违法查处情况和典型案例,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水表、燃气表专项计量监督检查并公布检查结果;组织开展月饼等定量包装净含量监督检查,依法打击市场计量作弊行为,维护公平贸易秩序。根据“你点我检”专项监督抽查实施方案,开展重点工业产品监督抽查,精准查找出产品质量问题,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深入推进消费品领域产品提升,突出家用电子电器、儿童用品、装饰装修材料、汽车配件等老百姓普遍关注的商品,以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市场为重点,组织开展质量抽检和专项执法检查,及时向社会发布质量抽检信息,集中整治商品质量问题,排查案件线索,依法严厉查处质量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开展进口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专项工作,开展“绿蕾”专项行动,打击非法邮寄植物种子种苗。(市质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检验检疫办事处)

8.组织工程质量整治活动。深入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严格落实“三项制度”,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等违法行为。推行质量行为标准化和实体质量控制标准化,强化工程质量过程控制,落实各方主体质量终身责任,在建工程推行样板先行制度,开展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示范工程创建活动,加大示范推进,进一步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市建设局)

9.

开展全省百日环保执法专项行动。贯彻落实新环保法,会同公安、建设、农业部门集中对规模化养殖、污水处理和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和矿山开采等重点污染源、行业和区域进行全面执法检查和清理整治,严肃查处一批典型违法案件,整治一批污染企业,曝光一批严重违法企业。贯彻落实《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重点巡查各地工业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重点企业限产停产、建筑工地停工的落实情况以及重点水系沿线企业排污情况,督查高速沿线、铁路等周边烟囱冒黑烟情况,督促各地查处其它影响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的违法行为。(市环保局、建设局)

(四)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促进全社会质量创新。

10.组织“青春助力、提质增效”活动。结合青年岗位能手选树以及青工比学技能活动,开展符合地方实际、青年特点、形式多样的提升质量和岗位技能的比武活动。以开展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活动为抓手,在基层一线的青年班组、窗口等集体中规范质量安全管理、开展质量安全检查,并将基层一线涌现出来的质量安全优秀青年集体推荐参与各级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的创建,掀起全市青年参与质量安全的热潮。组织上报一批省级中小学质量教育基地、省级先进质量管理孵化基地。(市质监局、团市委、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市总工会)

11.开展培育“xx工匠”系列活动。

面向全市各行各业职工,重点聚焦时尚纺织、装备材料、医药健康、信息物流和文化旅游五大产业,重点关注基层、一线、操作岗位职工群体,评选一批长期奋战在生产一线、爱岗敬业、技艺精湛、精益求精、技术传承、勇于创新的优秀劳动者,授予“xx工匠”荣誉。围绕各级政府质量奖、名牌、著名商标推荐评选,在民企中普及、推广品牌观念和品牌管理知识,塑造企业质量品牌形象。(市总工会、市质监局)

四、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精心组织、认真谋划,全方位、多角度开展“质量月”宣传活动,并且借助“质量月”活动,进一步扩大我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影响力,让“古韵xx,精益求精”的城市质量精神深入基层,让更多百姓关注质量、享受质量。

(二)突出主体,广泛参与。要发挥企业“质量月”活动主力军作用,推动企业切实提高质量管理水平,提升质量竞争力。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并从群众需要出发,为群众办实事,让人民群众享受“质量月”的成果,使“质量月”活动更加深入人心。

(三)不断创新,注重实效。要创新形式,组织群众喜闻乐见、寓教于乐、互动参与的活动。要坚持问题导向,围绕质量工作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利用“质量月”活动平台,广泛动员,集中力量,开展攻关,在重点质量问题上实现突破,提高“质量月”活动实效。

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共同开展好“质量月”活动。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把工作落到实处。“质量月”活动结束后要及时总结,对活动组织好、成效显著的单位予以表扬。各相关成员单位要在2016年10月5日前将活动总结、有关图片及视频等材料报市质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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