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系统“”国家宪法日暨法治宣传月活动方案 本文关键词:宣传月,宪法,法治,教育系统,活动方案
教育系统“”国家宪法日暨法治宣传月活动方案 本文简介:2017年教育系统“124”国家宪法日暨法治宣传月活动方案各学区教育办、各中小学(含职校):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又是全国法治宣传日。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依法治国有关精神,增强全区广大师生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推进法治校园文化建设,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的
教育系统“”国家宪法日暨法治宣传月活动方案 本文内容:
2017年教育系统“12
4”国家宪法日暨法治宣传月活动方案
各学区教育办、各中小学(含职校):
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又是全国法治宣传日。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依法治国有关精神,增强全区广大师生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推进法治校园文化建设,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的有关精神及宝安区“七五”普法规划,定于12月在全区教育系统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法治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青春飞扬,法治护航
二、时间安排
2017年12月
三、主要内容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充分利用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这一契机,集中开展宪法学习宣传,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围绕“青春飞扬,法治护航”为主题以贴近学生、贴近生活、贴近社会为原则,进一步丰富法治教育活动内容和形式,提高教育实效,深入开展以“六个一”为主要内容的系列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一)开展一次“法治情景剧”进校园巡演活动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引导全区青少年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和法治理念,打造青春法治护航行动特色项目,区教育局联合区法院、区司法局在12月20日前开展一次青春法治护航行动“法治情景剧”进校园巡演活动。
启动仪式:宝安职业教育集团第一校区
巡演单位:宝安中学(集团)初中部、新安中学(集团)第一实验学校、文汇学校、滨海小学、灵芝小学、新安湖小学、宝安第一外国语学校初中部、西乡中学初中部、福永中学。
(二)组织一次“学宪法讲宪法”晨读活动
以“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契机,各中小学(含职校)要在12月4日(星期一)通过国旗下讲话、主题班会等形式开展以宪法为主要内容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当天,组织全体师生开展一次“宪法晨读”活动。
(三)办好一期法治宣传教育专栏
各中小学(含职校)在此期间要充分利用校园微信公众号、校园网等现代化多媒体平台开设一期法治宣传教育网络专栏;通过校园宣传橱窗、广播站、校园电视台、校刊校报等传统形式广泛宣传法治知识;精心制作一期以法治教育为主题的黑板报,重点宣传预防校园欺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禁毒法、民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与青少年学生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营造浓厚的法治教育教育氛围。
(四)上好一节宪法教育主题班会
以“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契机,各中小学(含职校)在此期间,以班级为单位,精心组织一次以“青春飞扬,法治护航”为主题的学习宪法主题班会课。组织学生观看一部法治教育影片,通过有奖竞猜、自由讨论等形式培养学生树立法治观念。
(五)开展一场普法、毒品预防教育讲座
各中小学(含职校)在此期间邀请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来校开展一次法治教育专题讲座,充分发挥各单位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的经验优势,以鲜活的案例增强学生学习兴趣、提高学习效果。
(六)各中学推广一项模拟法庭特色活动
各中学(含职校)在此期间组织开展一次中学生模拟法庭活动,充分发挥学生社团优势,可邀请区法院或各街道法庭的法官来校指导开展模拟法庭活动,积极研究探索开展模拟法庭的方式和内容,并将模拟法庭活动作为本校开展法治教育的特色活动长期坚持下去,为广大学生提供一个学法、用法的平台,提高学生法制水平。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学区教育办、各中小学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切实把做好今年的“12·4”国家宪法日暨法治宣传活动作为学习贯彻党十九大精神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狠抓落实,制定本单位的宣传活动方案,确保各项宣传活动落到实处。
(二)创新形式,增强实效。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现代化教育技术,合理利用网络资源,积极探索学生喜闻乐见的教育形式,充分发挥学生在教育教学中的主体作用,增强法治教育实效。
(三)严密组织,确保安全。各单位在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的同时,要高度重视各类突发事件的预防工作,要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安全预案,维护好现场秩序,确保活动安全。
(四)统筹安排,及时总结。区教育局对全区教育系统开展法治教育工作进行监督和协调,各学区教育办要加强对辖区学校的法治教育工作的统筹和指导。各学校要及时总结各项教育活动,收集好相关活动资料,并将特色活动信息及时向区教育局及新闻媒体报送,加强宣传,推广经验。要求各学区教育办于12月22日(周五)下班前将本辖区学校开展活动总结及特色活动素材统一汇总后,文件交换至区教育发展事物中心郝银龙同志处,区教育局将对各单位报送情况进行网上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