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游项目竞赛方案 本文简介:2008年常州市职业学校技能竞赛导游项目竞赛方案2008年常州市职业学校“技能竞赛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一、竞赛项目本次竞赛设导游一个项目,分为中职学生组、高职学生组和教师组三个组别,均为个人项目。二、项目内容及相关要求项目内容(中、高职学生组)1.理论部分:理论考核为一份综合试卷,涵盖江苏省导游资格
导游项目竞赛方案 本文内容:
2008年常州市职业学校技能竞赛
导游项目竞赛方案
2008年常州市职业学校“技能竞赛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一、竞赛项目
本次竞赛设导游一个项目,分为中职学生组、高职学生组和教师组三个组别,均为个人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相关要求
项目内容(中、高职学生组)
1.理论部分:
理论考核为一份综合试卷,涵盖江苏省导游资格考试的理论内容。参考书目为江苏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用书,包括《导游基础知识》、《江苏导游基础知识》、《导游服务技能》、《导游法规知识》。
2.现场技能:
(1)景点讲解
参赛选手从常州的四个景区中抽签确定一个景区进行讲解,也可以从抽取的景区中选取局部景点讲解:
常州景区:中华恐龙园、天宁寺、淹城、天目湖
(2)综合能力(仅高职学生组选手参加):包括导游服务规范、应变能力两部分,现场解答评委的提问。
(3)才艺展示
参赛选手在规定时间内展示个人才能,如舞蹈、唱歌、书画表演、乐器演奏、朗诵、魔术杂技、相声等,可自选一项。
项目内容(教师组)
1.教学技能:
参赛教师对地文景观类旅游资源、水域风光类旅游资源、生物景观类旅游资源、古迹和建筑类旅游资源、休闲求知健身类旅游资源、购物类旅游资源等进行10分钟的课堂讲解,具体内容可以自定。
2.现场技能:
(1)景区示范讲解
参赛教师示范讲解的内容可在江苏省旅游景区范围内自由选定。
(2)综合能力
包括导游服务规范、应变能力两部分,现场解答评委提问。
(3)才艺展示
参赛选手在规定时间内展示个人才能,如舞蹈、唱歌、书画表演、乐器演奏、朗诵、魔术杂技、相声等,可自选一项。
竞赛要求
(一)竞赛规则(中、高职学生组)
1.竞赛时间:
(1)比赛内容顺序依次为:理论考试—景点讲解—综合能力(高职学生组)—才艺展示
(2)理论考试时间为2小时。
(3)技能比赛的出场顺序号现场抽签决定。
(4)景点讲解时间均为5分钟,超过规定时间停止讲解;景点讲解内容现场抽签决定。
(5)才艺展示时间为2-3分钟,超时停止表演。
2.评分标准:
比赛选手个人总分由理论考试、景点讲解、综合能力(高职学生组)和才艺展示四个部分组成。
(1)高职学生组参赛选手总分为220分,其中理论考试100分,景点讲解与综合能力100分,才艺展示20分。
中职学生组参赛选手总分为220分,其中理论考试100分,景点讲解100分,才艺展示20分。
(2)景点讲解与综合能力评分标准及要求具体参见下表:
(3)才艺展示由评审委员会综合给分。
景点讲解与综合能力评分标准及要求表:
项目
评分标准及要求
分值
语
言
与
仪
态
语言表达准确、规范,语音清晰,语速适中
表达流畅有条理,逻辑性强,同时具有生动性和趣味性
衣着打扮端庄整齐,言行举止大方得体,符合导游人员礼仪礼貌规范表情生动丰富,手势及其它身体语言应用适当
高职学生组20分
中职学生组30分
讲
解
内
容
导游符合规范程序;
讲解内容准确,无明显错误;
内容讲解条理清晰,详略得当,重点突出;
具有一定的讲解技巧,生动而富有感染力。
高职学生组60分
中职学生组70分
综
合
能
力
熟悉并能正确运用导游规范,掌握具体导游服务技能,导游服务程序正确完整;思维反应敏捷,情绪控制稳定,考虑问题周到,具有及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和特殊情况的反应能力。
第一题(10分)
第二题(10分)
仅用于高职学生组
(二)竞赛规则(教师组)
1.竞赛时间:
(1)比赛内容顺序依次为:课堂教学—示范讲解—综合能力—才艺展示。
(2)比赛的出场顺序号现场抽签决定。
(3)课堂教学时间为10分钟。
(4)示范讲解时间为5分钟,超过规定时间停止讲解。
(5)才艺展示时间为2-3分钟,超时停止表演。
2.评分标准:
比赛选手个人总分由课堂教学、示范讲解、综合能力和才艺展示四个部分组成。
(1)参赛选手总分为100分,其中课堂教学占30%,示范讲解与综合能力占60%,才艺展示10%。
(2)课堂教学评分标准参见(表一)。
(3)示范讲解与综合能力评分标准及要求具体参见(表二)。
(4)才艺展示由评审委员会综合给分。
表一:课堂教学评分标准
项目
要
求
分值
语言表达与教态
语言简明、生动、有逻辑性,讲解熟练、流畅;教态大方、手势及其它肢体语言应用适当。
20分
教学与课件内容
知识准确、熟练,讲解清楚,重点突出;课件画面生动、选材恰当有效、制作精美。
50分
教学方法
能注意启发、促进思维,培养能力。
20分
教学效果
注意教书育人,能让学生容易领会、掌握,能调动课堂气氛。
10分
表二:示范讲解与综合能力评分标准及要求
项目
评分标准及要求
分值
语
言
与
仪
态
语言表达准确、规范,语音清晰,语速适中
表达流畅有条理,逻辑性强,同时具有生动性和趣味性
衣着打扮端庄整齐,言行举止大方得体,符合导游人员礼仪礼貌规范表情生动丰富,手势及其它身体语言应用适当
20分
讲
解
内
容
导游符合规范程序;
讲解内容准确,无明显错误;
内容讲解条理清晰,详略得当,重点突出;
具有一定的讲解技巧,生动而富有感染力。
60分
综
合
能
力
熟悉并能正确运用导游规范,掌握具体导游服务技能,导游服务程序正确完整;思维反应敏捷,情绪控制稳定,考虑问题周到,具有及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和特殊情况的反应能力。
第一题(10分)
第二题(10分)
三、竞赛场地与设施
赛场提供
:
1.标准教室
2.标准多媒体教室
3.音响设备与话筒
四、竞赛注意事项
1.参赛选手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并携(佩)带统一签发的参赛证参加竞赛。
2.参赛选手必须按竞赛时间,提前30分钟检录进入赛场。并应按指定位置参加竞赛。迟到15分钟者不得参加竞赛。
3.参赛选手应严格遵守赛场纪律,操作技能竞赛必备的用具自带。
4.选手在竞赛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赛场,如有特殊情况,需经裁判人员同意后作特殊处理。
5.参赛选手在竞赛过程中,如遇问题需举手向裁判人员提问,选手之间互相询问按作弊行为处理。
6.在竞赛规定时间结束时应立即停止操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竞赛时间。
五、成绩评定
1.参赛选手的成绩评定由竞赛专家委员会的裁判组负责。
2.理论知识由评分裁判员根据评分标准统一阅卷、评分与计分。
3.操作技能的成绩,参照评分标准比例。依据现场裁判员的赛场纪录和评分标准,由现场裁判组集体评判,进行客观评判、计分。
4.参赛选手的最终名次依据各项成绩的累加成绩排定,得出各选手的总成绩。排出名次当出现成绩相同时,计算小分分出名次,成绩高者名次在前,若仍不能分出先后,取相同名次。
六、竞赛时间、地点
报到时间:2008年12月30日上午8∶00,竞赛开始8∶30。
竞赛时间:2008年12月30日全天。
竞赛地点:常州旅游商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七、申诉与仲裁
1.参赛选手对不符合竞赛规定的设备,有失公正的检测、评判、奖励,以及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均可提出申诉;
2.选手申诉均须通过本代表队领队、指导老师,按照规定时限用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委员会要认真负责地受理选手申诉,并将处理意见通知领队或当事人;
3.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参赛选手不得因申诉或对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竞赛,否则按弃权处理。
八、其它
本技术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竞赛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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