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一流范文网欢迎您!
当前位置:首页 >> 最新范文 内容页

导游项目竞赛方案

导游项目竞赛方案 本文关键词:竞赛,导游,方案,项目

导游项目竞赛方案 本文简介:2008年常州市职业学校技能竞赛导游项目竞赛方案2008年常州市职业学校“技能竞赛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一、竞赛项目本次竞赛设导游一个项目,分为中职学生组、高职学生组和教师组三个组别,均为个人项目。二、项目内容及相关要求项目内容(中、高职学生组)1.理论部分:理论考核为一份综合试卷,涵盖江苏省导游资格

导游项目竞赛方案 本文内容:

2008年常州市职业学校技能竞赛

导游项目竞赛方案

2008年常州市职业学校“技能竞赛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一、竞赛项目

本次竞赛设导游一个项目,分为中职学生组、高职学生组和教师组三个组别,均为个人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相关要求

项目内容(中、高职学生组)

1.理论部分:

理论考核为一份综合试卷,涵盖江苏省导游资格考试的理论内容。参考书目为江苏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用书,包括《导游基础知识》、《江苏导游基础知识》、《导游服务技能》、《导游法规知识》。

2.现场技能:

(1)景点讲解

参赛选手从常州的四个景区中抽签确定一个景区进行讲解,也可以从抽取的景区中选取局部景点讲解:

常州景区:中华恐龙园、天宁寺、淹城、天目湖

(2)综合能力(仅高职学生组选手参加):包括导游服务规范、应变能力两部分,现场解答评委的提问。

(3)才艺展示

参赛选手在规定时间内展示个人才能,如舞蹈、唱歌、书画表演、乐器演奏、朗诵、魔术杂技、相声等,可自选一项。

项目内容(教师组)

1.教学技能:

参赛教师对地文景观类旅游资源、水域风光类旅游资源、生物景观类旅游资源、古迹和建筑类旅游资源、休闲求知健身类旅游资源、购物类旅游资源等进行10分钟的课堂讲解,具体内容可以自定。

2.现场技能:

(1)景区示范讲解

参赛教师示范讲解的内容可在江苏省旅游景区范围内自由选定。

(2)综合能力

包括导游服务规范、应变能力两部分,现场解答评委提问。

(3)才艺展示

参赛选手在规定时间内展示个人才能,如舞蹈、唱歌、书画表演、乐器演奏、朗诵、魔术杂技、相声等,可自选一项。

竞赛要求

(一)竞赛规则(中、高职学生组)

1.竞赛时间:

(1)比赛内容顺序依次为:理论考试—景点讲解—综合能力(高职学生组)—才艺展示

(2)理论考试时间为2小时。

(3)技能比赛的出场顺序号现场抽签决定。

(4)景点讲解时间均为5分钟,超过规定时间停止讲解;景点讲解内容现场抽签决定。

(5)才艺展示时间为2-3分钟,超时停止表演。

2.评分标准:

比赛选手个人总分由理论考试、景点讲解、综合能力(高职学生组)和才艺展示四个部分组成。

(1)高职学生组参赛选手总分为220分,其中理论考试100分,景点讲解与综合能力100分,才艺展示20分。

中职学生组参赛选手总分为220分,其中理论考试100分,景点讲解100分,才艺展示20分。

(2)景点讲解与综合能力评分标准及要求具体参见下表:

(3)才艺展示由评审委员会综合给分。

景点讲解与综合能力评分标准及要求表:

项目

评分标准及要求

分值

语言表达准确、规范,语音清晰,语速适中

表达流畅有条理,逻辑性强,同时具有生动性和趣味性

衣着打扮端庄整齐,言行举止大方得体,符合导游人员礼仪礼貌规范表情生动丰富,手势及其它身体语言应用适当

高职学生组20分

中职学生组30分

导游符合规范程序;

讲解内容准确,无明显错误;

内容讲解条理清晰,详略得当,重点突出;

具有一定的讲解技巧,生动而富有感染力。

高职学生组60分

中职学生组70分

熟悉并能正确运用导游规范,掌握具体导游服务技能,导游服务程序正确完整;思维反应敏捷,情绪控制稳定,考虑问题周到,具有及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和特殊情况的反应能力。

第一题(10分)

第二题(10分)

仅用于高职学生组

(二)竞赛规则(教师组)

1.竞赛时间:

(1)比赛内容顺序依次为:课堂教学—示范讲解—综合能力—才艺展示。

(2)比赛的出场顺序号现场抽签决定。

(3)课堂教学时间为10分钟。

(4)示范讲解时间为5分钟,超过规定时间停止讲解。

(5)才艺展示时间为2-3分钟,超时停止表演。

2.评分标准:

比赛选手个人总分由课堂教学、示范讲解、综合能力和才艺展示四个部分组成。

(1)参赛选手总分为100分,其中课堂教学占30%,示范讲解与综合能力占60%,才艺展示10%。

(2)课堂教学评分标准参见(表一)。

(3)示范讲解与综合能力评分标准及要求具体参见(表二)。

(4)才艺展示由评审委员会综合给分。

表一:课堂教学评分标准

项目

分值

语言表达与教态

语言简明、生动、有逻辑性,讲解熟练、流畅;教态大方、手势及其它肢体语言应用适当。

20分

教学与课件内容

知识准确、熟练,讲解清楚,重点突出;课件画面生动、选材恰当有效、制作精美。

50分

教学方法

能注意启发、促进思维,培养能力。

20分

教学效果

注意教书育人,能让学生容易领会、掌握,能调动课堂气氛。

10分

表二:示范讲解与综合能力评分标准及要求

项目

评分标准及要求

分值

语言表达准确、规范,语音清晰,语速适中

表达流畅有条理,逻辑性强,同时具有生动性和趣味性

衣着打扮端庄整齐,言行举止大方得体,符合导游人员礼仪礼貌规范表情生动丰富,手势及其它身体语言应用适当

20分

导游符合规范程序;

讲解内容准确,无明显错误;

内容讲解条理清晰,详略得当,重点突出;

具有一定的讲解技巧,生动而富有感染力。

60分

熟悉并能正确运用导游规范,掌握具体导游服务技能,导游服务程序正确完整;思维反应敏捷,情绪控制稳定,考虑问题周到,具有及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和特殊情况的反应能力。

第一题(10分)

第二题(10分)

三、竞赛场地与设施

赛场提供

1.标准教室

2.标准多媒体教室

3.音响设备与话筒

四、竞赛注意事项

1.参赛选手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并携(佩)带统一签发的参赛证参加竞赛。

2.参赛选手必须按竞赛时间,提前30分钟检录进入赛场。并应按指定位置参加竞赛。迟到15分钟者不得参加竞赛。

3.参赛选手应严格遵守赛场纪律,操作技能竞赛必备的用具自带。

4.选手在竞赛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赛场,如有特殊情况,需经裁判人员同意后作特殊处理。

5.参赛选手在竞赛过程中,如遇问题需举手向裁判人员提问,选手之间互相询问按作弊行为处理。

6.在竞赛规定时间结束时应立即停止操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竞赛时间。

五、成绩评定

1.参赛选手的成绩评定由竞赛专家委员会的裁判组负责。

2.理论知识由评分裁判员根据评分标准统一阅卷、评分与计分。

3.操作技能的成绩,参照评分标准比例。依据现场裁判员的赛场纪录和评分标准,由现场裁判组集体评判,进行客观评判、计分。

4.参赛选手的最终名次依据各项成绩的累加成绩排定,得出各选手的总成绩。排出名次当出现成绩相同时,计算小分分出名次,成绩高者名次在前,若仍不能分出先后,取相同名次。

六、竞赛时间、地点

报到时间:2008年12月30日上午8∶00,竞赛开始8∶30。

竞赛时间:2008年12月30日全天。

竞赛地点:常州旅游商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七、申诉与仲裁

1.参赛选手对不符合竞赛规定的设备,有失公正的检测、评判、奖励,以及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均可提出申诉;

2.选手申诉均须通过本代表队领队、指导老师,按照规定时限用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委员会要认真负责地受理选手申诉,并将处理意见通知领队或当事人;

3.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参赛选手不得因申诉或对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竞赛,否则按弃权处理。

八、其它

本技术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竞赛组委会。

5

TAG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