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评价和再评价制度 本文关键词:评价,供应商,制度
供应商评价和再评价制度 本文简介:****************************有限公司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本件规范本件文件编号:**/**-01-2017第5页共4页第A版第3次修订供应商评价和再评价制度颁布日期:2017年**月**日供应商评价和再评价制度1.目的为规范原料供应商的管理,保证原料供应商的合法性和挑选合格
供应商评价和再评价制度 本文内容:
****************************有限公司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本件
规范本件
文件编号:**/**-01-2017
第
5
页
共4页
第A版
第3次修订
供应商评价和再评价制度
颁布日期:
2017年**月**日
供应商评价和再评价制度
1.
目的
为规范原料供应商的管理,保证原料供应商的合法性和挑选合格供应商提供依据,确保原料供应商的质量和数量,激励合格供应商,从而有效保证质量的稳定性,保证本公司使用的原料安全、质优和可追溯性。
2.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本公司原料供应商的管理程序,适用于供应商的评价及选择。
3.管理职责
采购部选出原料供应商,技术部、品管部、生产部与财务部共同确认合格供应商资格和名录。
4.具体条款规定
4.1
供应商评价原则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信誉可靠、产品合法、质优价廉为评审依据,选择合格的原料供应商。
4.2
供应商评价流程
供应商评价流程如下:
采购部对供应商进行初选
采购部对入围供应商进行考评
技术部与品管部负责样品检测
开会审定
发布合格供应商名录
4.2.1
供应商初选
由采购部发布信息,原料供应商提供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批准文号等证件交采购部保存。由采购部做初步筛选,将拟评审的供应商报原料评审小组,再由原料评审小组确认拟定参加评审的供应商名单。原料评审小组由采购部门、技术部门、品管部门、生产部门、财务部门负责人组成。
4.2.2
供应商考评
由评审小组对初选入围供应商进行考评,重点关注企业资质、原料来源、生产工艺、产品质量等,必要时可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并填写现场评价记录。
4.2.3样品检测
入围供应商提供供应原料的样品,有条件的可提供产品检测报告。通过邮寄的方式邮寄至公司实验室,实验室收到样品后通过送检或自检,对样品的质量进行评价,并将结果告知评审小组。
4.2.4
供应商审批
评审小组根据供应商基本资料、样品检测等信息开会审定,对供应商进行评分,填写《供应商评价记录》。
4.3评价内容
评价内容分为5个方面。
(1)企业与供应产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情况;
(2)供货能力与相关资源情况;
(3)产品质量评估;
(4)产品质量实测情况;
(5)产品质量稳定性。
4.4
评价标准
各评价内容均实行打分制,总分100分,合格供应商评价分数不得低于80分,低于80分的判定为不合格供应商。具体评价标准如下:
评价内容
打分项目
分值
说明
企业与供应产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情况
具备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生产许可证、批准文号,在国家相关饲料原料目录中的编号、国家/行业/企业标准且在有效期内。
25
具备条件得25分,不具备者得0分并不予参评
供货能力与相关资源情况
保证交货时间、数量、质量
5
能保证得5分,不能保证得0分
产品原料供应有保障
5
有保障得5分,无保障得0分
工厂生产能力及技术能满足我方对其产品用量及质量要求。
5
能满足得5分,不能满足得0分
合理执行退换货
5
能合理执行得5分,不能合理执行得0分
产品质量评估
产品质量符合公司《原料采购标准》
10
符合得10分,不符合得0分
感官指标、理化指标符合《原料采购标准》
10
符合得10分,不符合得0分
卫生指标符合《饲料卫生标准》
5
符合得5分,不符合得0分
产品质量实测情况
产品质量实测结果符合国家标准、公司原料采购标准以及合同要求。
15
具备上述条件者得15分,不具备者得0分并根据不符合项来决定是否予以参评。
产品质量稳定性
产品质量稳定与否
15
产品质量很稳定得15分,较稳定得10分,一般稳定得5分,不稳定得0分
4.4
供应商目录管理程序
4.4.1
供应商目录发布
评审小组依据《供应商评价记录》的结果,汇总成统一格式的《合格供应商目录》。
4.4.2
供应商目录更新
由供应商评审小组根据供方产品质量、供货业绩、信誉等综合评估结果及时对供应商进行选择和评估,及时增补和剔除供方,更新合格供方名录。
4.5
供应商再评价
4.5.2供应商再评价流程
采购部核对供应商信息、资质再评审
采购部填写供应商基本信息
采购部查验资质内容是否过期,是否齐全
采购部根据到货情况进行评分
技术部、品管部根据到货实测情况进行评价
评审小组开会审定
列入新的供应商名录
4.5.1
合格供应商再评价频率
每年10月15日左右由采购部组织品管部、生产部等相关部门,将对供货供应商进行再评价,并填好记录;若进厂原料出现异常,加大产品检验和考核力度,多次出现问题的供应商取消合格供应商资格。供应商资质到期前一个月,由采购部向供应商索取新的生产许可证、产品批准文号、进口登记证、GMP证等,若资质到期前仍不能提供最新资质材料,将取消供货资质,从《合格供应商名录》中删除。
4.5.2
合格供应商质量考核及再评价
再评价使用打分制,总分100分,再评价合格供应商分数不得低于80分,低于80分的供应商判定为不合格供应商。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评价内容
打分项目
分值
说明
企业与供应产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情况
具备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生产许可证、批准文号,在国家相关饲料原料目录中的编号、国家/行业/企业标准且在有效期内。
20
具备条件得20分,不具备者得0分并不予参评
交付能力
合同履约率
10
每出现一次未完成合同量,扣减2分
催、付款方式
10
不到付款期催付款,扣减2分/次
产品质量评估
感官指标
15
品管部根据总体质量情况打分
理化指标
15
产品稳定性
15
供货实力
保证交货时间、数量、质量
5
能够保障得5分,不能保障得0分
是否出现逾期交货行为
5
无逾期交货行为得5分,有逾期交货行为得0分
合作服务意识
能否合理解决争端
5
能够合理解决争端的5分,不能得0分
对提供假证假号、恶意掺假的原料供方,一经发现,及时剔除,并列入公司不合格供应商并填写《恶意不合格供方名单》,永远不得参与本公司原料供应(涉及经济损失和触犯法律者,追究其相关责任)。
5.相关工作记录
《供应商初次评价记录》
《供应商再评价记录》
《合格供应商名录》
《恶意不合格供方名单》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