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楼顶广告位租凭合同
楼顶广告位租凭合同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根据《物权法》、《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拥有本协议项下房屋的管理权、经营权或处置转租权的房屋租凭事宜,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
一、 合作事项:
乙方租用甲方楼顶户外主广告牌,用于广告经营,广告牌审批手续由乙方自行承担
1. 租凭地点:
2. 广告牌规格:
3. 租凭时间:月年日
4. 租凭费用为万元每年,租金共计人民币(大写
二、付款方式:
乙方应在签字之日起向甲方一次性付清本年度租金 万元整。今后使用每满一年后,乙方应在上一个年度最后一个月内付清下一年度的租金。乙方应按时付款,逾期支付超过30个工作日,甲方有权终止履行合同义务,并追缴所欠款项。
三、 甲方权利和义务:
1. 甲方保证依法享有上述楼房楼顶广告位的租凭权,并按约租凭。
2. 甲方提供电源为广告牌夜间照明,所产生的电费单独计量,另行向乙方收取(执行供电局标准)
四、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依法享有广告牌在合同期内的经营收益和产权;
2. 按时支付租凭费用;乙方拥有租凭期内该广告牌的产权,如因广告位掉落等
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引起的一切直接和间接责任乙方自行承担。
3. 乙方须保证广告发布内容符合《广告法》的要求,若因广告内容引起的法律纠纷,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4. 乙方在不破坏房屋主题的情况下建造广告位,如果因建造广告位而破坏了楼顶的防水,需另行承担防水的全部费用
五、 合同期内,如因不可抗力致广告牌无法发布广告使用,或因道路规划、
政府部门管理需要拆迁楼房或广告牌时,双方应服从大局,不视为一方违约。所产生的租金按实际使用天数平均计算,多退少补,于一周内清算完毕,本合同自动终止
六、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应共同守信,如有违约,违约方需向对方赔付合同
总额一倍的罚款。
七、 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均不得行使单方面的解除合同的
权利。
八、 本合同到期后,乙方享有先续约权,并于合同期满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续
约申请。费用另行约定
九、 关于影响原状及补救措施的约定
广告体安装会对所在楼体的原状造成一定影响,乙方应在施工前将方案报送甲方审批备案:合同期满后如双方不再续约,应将楼体恢复原样:如不能恢复,应另行制定装修方案报请甲方同意,并按方案实施,以上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十、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大执一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
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济南市仲裁委或法院裁决。
十一、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不受双方人事变化影响。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篇二:楼顶广告位租赁合同
楼面顶广告位租赁合同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物业法》、《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拥有本协议项下房屋的管理权、经营权或处置转租权的房屋租赁事宜,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
一、合作事项:
甲方租用乙方楼面广告牌,用于广告经营。
1.租赁地点:海通商城沿山水大道正面墙壁。
2.广告规格:每块为17米x9米,共4块。
3.租赁时间:壹拾伍年。
4.租赁费用及说明:广告牌为甲方全额投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广告位建成后第一年给乙方免费使用,第二年为甲方免费使用。第三年开始每年付给乙方壹万元租赁费用。以后每二年在原有基础上递增8%租赁费用。
二、付款方式:
从第三年开始每年甲方向乙方一次性付清当年租赁费用。
三、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保证依法享有上述楼房墙面广告位的租赁权,并按约租赁承包。
2、乙方提供电源为广告牌夜间照明,所产生的电费单独计算,另行向甲方收取(执行供电局标准)。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广告牌在合同期内的经营收益和产权;
2、按时支付租赁费用;如因广告位掉落等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引起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3、甲方须保证广告发布内容符合《广告法》的要求,若因广告内容引起的法律纠纷,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五、本合同为期限为15年,如因不可抗力致广告牌无法发布广告使用,或因道路规划、政府部门管理需要拆迁楼房或广告牌时,双方应服从大局,不视为一方违约。所产生的租金按实际使用天数平均计算,多退少补,于一周内清算完毕,本合同自动终止。
六、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应共同遵守,如有违约,违约方需向对方赔付全部损失。
七、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均不能行使单方面的解除合同的权力。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当地的仲裁委员会或法院裁决。
甲方(代表签字): 手机:
乙方(代表签字): 手机:
年月 日
篇三:楼顶户外广告牌租赁合同
楼顶户外广告牌租赁合同
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 广告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其他相关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本广告位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内容:甲方租赁乙方 广告牌;
合同要求:广告牌规格长45米,高5米,画面要求高清度电脑喷绘; 费用合计:人民币 元整(¥ )(上述费用包括乙方对该广告的报批、年审、制作、发布、维护、维修及税金(个人)等费用)
二、付款方式:签订本合同后甲方预付给乙方壹万元整,广告制作完毕发布后五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剩余款。
三、质量保证:质保一年
四、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资料供乙方进行制作安装。
2、因乙方原因无法按时完成上述制作安装或工程服务工作的,甲方有权以本合同项下总费用每天按千分之一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迟延达到五个工作日且甲方认为乙方的迟延已无法实现甲方的合同目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乙方应退回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及同期银行利息。
五、乙方义务及权利
1、乙方应于甲方在提供相关资料后,开始制作,乙方承诺自收到资
料之日起十日内完成制作安装。
2、乙方将按照合同以该领域优秀的专业技术人员为上述制作安装和工程服务提供最优质的服务。乙方将根据协议认真、合理地履行自己的义务;在乙方工作中使用的所有物件、材料、工具由乙方公司提供;同时,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执行本合同所需的全部信息。甲方有权随时检查乙方工作进度及成果。
六、如乙方提供的成果,无法达到甲方的使用要求或者经甲方验收存在质量问题后经乙方修复或重作后,仍无法达到双方约定的质量要求或使用要求,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履行,乙方将无条件同意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制作等费用。
七、如遇停电或人力不可抗等原因延误交货时间的,则工期须顺延,若甲方认为不应当顺延的,乙方须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八、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九、未尽事宜,另行商量;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甲方所在地法院受理中。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