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设备采购与付款管理制度
事业部内控体系文件
ICS-WQ.A2-001
设备采购与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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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部
设备采购与付款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为加强对 事业部(以下简称“公司”)设备采购的内部控制,规范设备采购管理,减少运作风险,根据财政部《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 事业部。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三条 总经理负责公司设备采购管理的领导工作。
第四条 部门职责
1、技术部
(1)负责组织设备的论证、选型,并配合制造部进行设备验收;
(2)负责对新设备进行工艺调试并制定相关工艺;
(3)负责型式性能检测设备的采购及其管理;
(4)负责收集供应商档案资料。
2、制造部设备室
(1)负责编制公司生产设备的采购计划及年度预算;
(2)负责公司生产设备及配套设施的采购及其日常管理;
(3)根据技术部提供的选型方案,对设备进行试运行管理。
(4)组织技术、财务、品质等相关部门,开展设备到货验收与调试安装工作;
(5)负责生产设备供应商的日常评估工作,并建立供应商信息档案资料;
(6)负责建立公司设备档案并及时更新。
3、营运发展部
(1)负责编制除生产设备、检测设备之外的公司所有设备的采购及其管理;
(2)负责除生产设备、检测设备之外的公司所有设备供应商的日常评估工作,并建立供应商信息档案资料。
4、品质部
(1)负责常规性检测设备采购及其管理;
(2)负责对到货的常规性检测设备进行验收、校准;
(3)负责检测设备供应商日常评估与管理工作,建立供应商信息档案资料。
5、财务部
(1)配合设备采购部门,参与设备到货验收工作;
(2)负责设备资产明细账登记及管理工作;
(3)负责采购支付申请的各相关资料的复核与检查;
(4)负责采购价款的支付与账务处理;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6、股份公司审计部负责对采购与付款业务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
7、各需求部门向归口采购部门提报设备需求计划或申请,配合参与设备调研选型与验收入库等环节。
第三章 生产设备及配套设施的采购管理
第五条 生产设备申购
制造部设备室在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过程中,有设备采购需求时,提交《设备采购申请单》,按公司《管控手册》相应权限执行审批。
第六条 生产设备调研与选型
1、技术部组织制造部设备室等相关部门开展生产设备的调研与选型工作,原则上选择不少于3家供应商(除市场独家供应外)进行询价。
2、组织评审:由制造部设备室、技术部、财务部进行评审,必要时可以邀请外部专家一同会审;重大或关键生产设备采购应进行详细评价分析。
3、评审通过后,形成《设备选型方案审批表》,并上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七条 采购报价与供应商合作开发
采购经办人员根据调研选型结果,选取3家以上的供应商进行邀请招标,按股份公司《招标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对于长期稳定合作或技术力量雄厚的供应商,制造部设备室组织技术、品质等相关部门开展供应商开发与选择工作,建立设备供应商档案资料,经制造部部长、技术部部长审核,总经理审批后确定为公司合格的供应商,列入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单》,作为公司新增设备时优先考虑对象,可按免招标程序执行。
第八条 采购合同拟订、审核与签订
与潜在供应商确定报价后,拟订合同初稿,按股份公司《合同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并明确质量要求、技术标准、验收条件、违约责任等相关内容,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及加盖公司采购合同章后方可生效。
第九条 生产设备的采购实施
制造部设备室根据设备选型结果组织实施采购,或按照股份公司《招标管理制度》进行招投标。公司按照股份公司《合同管理制度》的规定与供应商签订设备采购合同。
第十条 生产设备的验收交付
1、制造部设备室组织财务部、品质部,技术部,设备供应商等相关人员进行开箱验收,验收合格后进行设备安装调试。无故障运行一个月后,进行设备验收。
2、设备验收时,制造部设备室组织财务部、品质部、技术部等相关部门开展设备现场验收会,评定设备是否合格,出具《设备验收单》。
设备验收结论分下述两种情况:
(1)验收合格:试运行结果表明,设备运行稳定可靠,产品质量合格稳定,效率与能耗达标、设备配套零部件及备品备件与设备技术指标相符,排污排废符合国家环保标准。
(2)验收不合格:试运行结果表明,设备存在试运行不稳定、产品质量或效率达不到合同要求、配置零部件与备品备件不齐备等问题。
3、验收合格后,制造部设备室编制设备编号,移交设备使用部门;验收不合格的设备,由制造部与供方沟通,限定期限责令整改,整改完毕后进行重新测试。若测试验收仍不合格,要求供应商退货。原则上未经移交的设备,不得投入正常使用。
第十一条 生产设备的付款
设备验收合格、正式投产后,制造部设备室根据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及期限,填制《付款申请单》按《管控手册》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生产设备档案管理
1、生产设备购置到货后,制造部设备室建立相应的设备档案,并在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完毕后15个工作日内将相应设备档案移交档案室,制造部设备室、设备使用部门保存设备使用说明复印件。
2、生产设备归档内容,通常应包括:
(1)设备采购合同;
(2)操作手册、技术资料、合格证;
(3)附《设备采购申请单》、《设备选型方案审批表》、《设备验收单》等相关表单。
篇二:设备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青海创盈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物资采购程序,理顺业务流程,强化风险节点控制,有效规避经营风险,确保采购行为“公开、公平,公正”,不断提升公司物资管理水平,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需要。为建立健全物资计划、采购、供应工作程序,强化公司的物资采购管理工作,规范进货渠道,确保货物质量,避免多头采购现象,做到及时、准确、合理的供应物资,最终实现生产经营目标。根据《青海创盈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所属各单位物资采购实行统一计划、分级管理的办法,严禁未经批准私自采购或订货的行为。
第二章 物资计划管理
第三条 公司物资采购管理采用分级管理的办法。公司直属管理单位的物资采购主管部门为计划发展部;各自主管理单位的物资采购主管单位在公司年度综合计划范围内自行管理,如有大宗(大额)物资采购计划,在采购实施前需报送公司业务主管经理及计划发展部备案。
第四条 物资计划编制的原则
1、物资计划的编制工作,必须执行国家、地方等法规 标准和上级规定。
2、物资采购管理应以“合法合规、统一管理、分权制衡、有效监督”为原则,严格遵循“市场化、制度化、规范化”要求,建立健全并畅通主供应渠道,实行“统购、自购”相结合,分级采购的管理方式并妥善落实,以此指导公司的经营工作。
3、用料单位根据不同物资的配置标准,按物资分类的 类别分月度或季度编写办公用品、零购、生产性消耗材料、低值易耗品、劳保用品等材料计划申请表。
4、用料单位填写的材料计划申请表,应写明规格、型 号、数量、单价、用途等。对于未标明相应规格、型号、数量的物资将不予采购。
5、大宗(大额)物资的计划必须附以方案和预算,必 须经公司审批后予以实施。
第五条 物资计划编制的依据
1、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基建、技改、维修等项目的批文。
2、公司安排的年、季、月度综合计划或工程建设任务 (含分包工程)。
3、设计图纸概、预算和材料清单。
4、物资消耗定额或历史消耗资料。
第六条 物资计划实施
1、物资采购计划申请表应一式三份,由用料单位填写 项目、用途、日期并经用料单位负责人签字后,首先报公司业务主管部门对物资用量、规格进行审核(办公室负责办公设备、日常办公类消耗用品;人力资源部负责劳保用品;安全生产技术部负责固定资产、个人及公用工器具),再报公司物资采购主管单位(部门)对物资采购计划进行整体审核,最后由公司业务主管经理及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2、物资采购单位(部门)按照批准的物资采购计划,在公司合格供货商名录内进行比质比价,择优选用实施采购工作。如现有供货商不能满足供货需求,由物资采购单位(部门)根据相关要求另行选择供货商。
3、物资采购计划必须按照批准下达的项目和要求执行,实施中物资计划的调整严格按照计划调整的通知执行,未经审批的物资计划不得擅自决定实施。
4、公司属各单位物资采购原则上不允许超出年度综合计划范围,如因客观原因确需超出年度综合计划范围的物资
采购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写明原因,并依照本办法报公司审批。
第三章 物资采购管理
第七条 物资采购工作必须遵守国家法规及有关制度
规定。
1、物资采购必须按照审批后的物资计划的要求进行,用料单位如需变更或调整物资采购计划内容,须征得物资采购主管单位(部门)同意。
2、单项金额超过5万元(含5万元)、批量金额超过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的物资由物资采购单位(部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招标(议标)采购。
3、大宗、期货、技术要求高的物资应与供货单位签订采购合同。
4、临时性或应急性的物资采购,用料单位需以电话或汇报形式在征得公司业务主管部门、计划发展部和业务主管经理的同意后方可购买,但材料计划申请表在此之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必须补齐。
5、重要物资材料以及技术性、专业性较高的物资材料 采购,由用料单位提出技术标准及相关要求。
6、签订采购合同的要求:在物资采购中签订的经济合 同,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与《青海创盈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7、所有物资的订购、外协加工,在价格上的优惠或让 利,均要作为合同中的条款,明确写进去。无需签订订货、加工合同的,有优惠或让利,供货单位要开具证明,写明名称、数量、价格和优惠、让利价款。
第八条 物资采购的结算:公司直属管理单位物资采购报销时需经公司计划发展部审签,各单位财务负责人签认后按财务报销有关规定办理报账手续。各自主管理单位按公司管理标准参照执行。
第九条 供货商的选择
1、在物资计划批准后,由物资采购主管单位(部门)按照物资计划要求选择供货商进行采购。
2、在物资采购工作中,物资采购主管单位(部门)应广泛了解市场信息、开辟货源渠道、不断收集并慎重选择材料、代用材料,本着比质比价、就近采购、合理运输、订货及时、节约费用的原则采购物资。
3、有长期合作的供货商在经公司选定后,同合格的供货商签订相应的供货意向协议书。并在每年度供货意向协议书终了后由物资采购主管单位(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及用料单位对供货商进行评价筛选。
第四章 物资使用及统计管理
第十条 物资仓储是公司生产、办公用物资的管理内 容,仓储管理应力争零库存,并做好物资的装运、验收、发料、退料、保管、移交、财务处理及安全保卫等各项工作。
第十一条 物资验收
1、一般性物资采购完成后,由用料单位记录、验收入
篇三:设备采购制度
设备采购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更好地规范公司的设备采购行为,并确保设备采购后能得到有效管理并充分利用,特拟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设备(含非计算机设备)的采购行为
3. 岗位职责
3.1. 总经理
负责公司年设备采购计划的审核和计划外设备采购申请的审批
3.2. 部门经理
负责部门年设备采购计划的审核和计划内设备采购申请的审批
3.3. 需求部门
负责填写《设备采购申请单》
3.4. 成本管理委员
负责对价格是否合理进行审核确认
3.5. 信息中心
根据需求负责所申请计算机设备的选型,采购申请单的复核和所采购设备的验收
3.6. 采管办
负责设备供应商的选择 负责设备采购行为实施与验收 负责计划外设备采购的费用预估 负责建立设备价格档案
3.7. 财务
负责设备采购所需费用的划拨和备案
4. 工作程序
4.1. 申请
为提高工作效率,确保业务运营,各个部门均可视需求设备的使用情况和频率提出设备采购的申请。并由申请部门填写《设备采购申请单》
4.2. 审批
《设备采购申请单》提交到部门经理处,由部门经理审批。如果是计划外采购,则必须由总经理审批。
4.3. 复核
信息中心复核采购(租赁)的设备配置与申请部门需求的是否相符;由成本管理委员会对价格是否合理进行审核确认;财务部复核申请的采购(租赁)设备费用属于计划内、计划外。
4.4. 采购
复核完成后,采管办按申请单上的要求采购。公司设备采购采用多家比较的方法,分别从产品质量、性能、价位及供货商的规模、信誉度方面进行考查,具体见供货商选择标准,大宗设备采购按大宗采购流程办理。
4.5. 验收
采购成功后,所有采购的设备由采购专员验收设备的数量、外观、品牌、型号。信息中心维护专员验收设备的性能、配置。确认后并在PC机上贴上机器号。(机器号到设备档案管理员处领取)。 信息中心主管复核验收设备的性能、配置。
4.6. 不合格产品
采购中发生的不合格产品,公司规定一律退还供应商。具体规定见设备采购协议。
4.7. 备份
设备采购申请单由设备档案管理员存档,建立设备档案库。如果租赁无需建立设备档案库。
5. 下级相关文件
《供货商选择标准》 《设备采购协议》
6. 质量记录
《设备采购申请单》
本制度未尽事宜由基础部负责解释并予以补充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