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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镇三中副校长职责(后勤)
1.协助校长对学校的后勤工作进行具体的领导和管理。
2.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直接责任人。制定分管工作各阶段的安全目标、措施,布置给学校各个部门具体的安全文明工作,并督促落实。与分管处室签订安全工作“一岗双责”责任状。
3.制订学校的后勤专项计划,并督促总务部门实施、落实和检查。
4.深入一线了解学校的后勤状况,及时向校长汇报,并制订和采取相应措施,为教育教学提供良好的后勤保障。
5.督促有关部门管理好学校的校舍、设备和经费。
6.有计划安排好校园建设、绿化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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