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图书室在教导处领导下工作,并向其报告工作。
三、努力为教学服务,及时公布新到图书,向师生推荐。
四、按时开放出借,使图书充分流动。严格执行借还赔偿制度,否则要承担赔偿责任。
五、新进图书,要在一周内登记上架。
六、爱护图书,经常做好整理修补工作,放置规范有序。上级规定禁读图书,要立即清理、封存。
七、图书分类编目,要科学规范。登记要清楚,帐册、图书必须一致,并要妥善保管。
八、每天打扫卫生,要严格防火、防盗、防鼠咬、防霉变。
九、发现与教学或学生学习有密切关系的书籍,及时向领导反映,征求同意购买。
十、凡有违反本室制度的行为,有权立即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