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行政的最高负责人。校长全面领导学校的行政管理、人事、教育、科研、思想政治等工作。其职责如下: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执行国家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政策、法规、指示,结合我校的办学宗旨和特色,领导全体教职工全面完成特色型学校的办学任务。
2.领导制定学校发展规划和学期、学年的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并督促、检查规划和计划的执行;定期做出工作总结,提出改进工作的措施和意见。
3.主持校长办公会议和行政会议,审议学校重大问题。领导教导主任、团委书记制定计划,开展工作,定期检查工作。
4.主持制定学校各部门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建立并完善各种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人员的职、责、权、义、利,科学管理学校。
5.组织领导学生的政治思想工作,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方针、原则;坚持在教职工中开展:“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活动。充分发挥德育队伍的作用,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形成教育合力,使教师、团队、学生会全面关心学生的成长。
6.组织和领导教学改革及教研工作,实施国家教委颁布的教学大纲、课程计划及学校的教学计划;提出教学改革的要求和教学研究的项目,引导教师不断改革教法,培养学生能力、发挥学生潜力、发展学生智力;定期了解教学情况,加强宏观调控,提高教学质量。
7.领导体育卫生工作,认真贯彻上级有关体卫工作的规定,加强对体卫工作的指导,确保学生身体健康。
8.领导劳动技术教育、社会实践活动、第二课堂活动和其他科技活动。
9.领导学校的美育工作,加强对学生的音乐、美术等艺术教育,逐步使艺术教育成为我校育人的又一特色。
10.领导总务工作,引导总务部门全体职工树立为教学服务、为师生生活服务的思想: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努力改善办学条件;加强财经预算,严格财务制度,认真审查财务开支,做好学期学年的财经结算工作,管好校舍、设备;关心职工生活,办好学生食堂,搞好环境卫生和校园的美化工作。
11.根据学校的规模、特色及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设置精干的管理机构,提出副校长人选。
12.负责学校教职工的聘任、调配、管理、奖励,负责教职工专业职务的评聘工作,负责教职工的业务进修和培训,不断提高教职工的综合素质。
13.关心教职工生活,负责教职工,尤其是专职教职工的安置与稳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