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务
(1)督促、检查各部门对国家的方针政策、上级指示和校行政会决定的贯彻执行。
(2)定期组织收集、分析全校的教育教学、行政各方面的信息并进行综合,主动做好典型经验的调查总结,及时向校长汇报,为学校决策做好参谋。
(3)根据上级要求和学校实际起草校长授意的综合性工作计划、总结和报告。根据校长、书记决定,准备和召集教职工会议、行政会议、党员大会或临时有关会议。安排好会务工作,做好会议记录。检查校长、书记布置的各项工作落实情况。
(4)做好校章、介绍信使用保管及函电收发工作,记好《学校日志》,及时编写学校大事记。
(5)组织好来客接待和来电接听工作。
(6)根据学校工作目标要求,及时制订本室工作计划,并检查、落实。根据行政会议内容制定周工作报告单,协调各处室的日常工作。
(7)依据学校工作量方案和奖惩条例和考核组会议决定核算教职工奖金。
(8)做好文件的分发、传阅、归档工作。搞好人事统计报表,发放本校教职工教师资格证及有关工作的介绍信。
(9)协助校长、书记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关心他们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做过细的思想工作,增强教职工的团结和凝聚力。
(10)负责完成校长临时交办的各项任务。
2.职权
(1)有权向全校各部门索要资料和信息。
(2)对校行政会决议的贯彻情况,有权检查督促。
(3)有权督促各部门及时做好文件、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
(4)有权按校长指示,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
(5)有权校正和审核以学校名义起草的文件,对不符合要求,质量不高,效果不大的文件、资料有权拒绝打印发放。
(6)对不符合规定或程序的校章使用有权拒绝。
3.职责
(1)对得知行政工作的异常情况,未能及时向校长反映,以致造成重大损失负责。
(2)对学校行文发生差错,或收集、整理资料失实,机密文件或文书档案管理不严,导致严重后果负责。
(3)对公文、函件、电话传递不及时,或发生丢失、误传现象,影响工作负责。
(4)对印鉴、介绍信管理不严,使用不当造成不良后果负责。
(5)对未及时制订本室工作计划,或计划落实不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