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京实小教导主任职责
1.职务
(1)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按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课程计划和课程标准,组织实施素质教育。
(2)落实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定,制定科学合理的学期教学工作计划,经常进行检查,定期进行总结。
(3)处理日常教务工作。科学地安排作息时间、编排课程表,合理地测算工作量、分配课务,有效地组织招生、分班、毕业、考试、阅卷、质量分析、调课、订购教科书、考勤等工作,搞好学籍管理,建好教师档案,负责电教中心、文印室工作,加强阅览室、实验室、电脑房等专用教室和各类教学挂图、仪器设备的管理和使用。
(4)经常地、不定期地深入班级、课堂了解教学工作情况,按照教学环节规律,认真抓好备课、上课、作业批改、分项检测、辅导等教学常规管理工作,做到随堂听课、随堂评课、随时抽查、随时指导、随机反馈、平等交流,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对教师教学常规执行情况进行严格考核。
(5)全面了解教师的思想状况、教学水平和业务专长,聘任教研组长,开展师徒结队,指导教学工作。审查各组教学进度和计划及其实施情况,推进教研工作的开展,促进教学和科研相结合。负责优秀教研组的申报评选工作。
(6)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指导制定科学的体育工作计划,提高体育教学质量,积极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抓好运动队训练,做到普及与提高并举。
(7)接受来自学生、教师、家长、社会对教学情况的反映并及时调查、反馈。安排好学生课外兴趣活动,丰富学生生活,培养个性特长。
2.职权
(2)有权检查每一位教师的教育教学情况,并作出评价。
(3)有权提出教师岗位和本处职员岗位的聘任或解聘名单,报校长室批准;对待引进的教师的业务水平有审查权。
(4)有权按有关规定批准免试、免修、毕业、直升、肆业、跳级的学生名单。
(5)有权按有关规定提出学生奖惩名单报校长室批准。
(6)有权对教师人员配备和课表排定提出计划报校长室批准。
(7)有权提出教研组长人选报校长室批准。
(8)有权考核教师和本处职员的工作,在教师晋级、聘用、奖励等问题上有否决权。
(9)有权指定教师代课,有权指派学生导师,有权指派学科竞赛指导教师。
(10)对校长作出的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法令、规章的决定有权提出意见。有权在校行政会上发表意见,提出建议。
(11)有权组织学生、教师、家长座谈会。对举报事件有权进行调查。
(12)在学生突发事件和伤害事故发生时有临时处置权。
3.职责
(1)对不能完成教学计划目标任务负责。
(2)对管理不严,工作不力导致的教学秩序混乱、质量下降负责。
(3)对校长交办的任务不能及时、认真完成导致严重后果负责。
(4)对重大事情发生不向校长及时汇报,导致严重后果负责。
(5)对超出职权范围的擅自决定导致严重后果负责。
(6)对不团结导致工作不协调、导致重大事故和服务质量不高负责。
(7)对教研组长、年级组长工作指导监督不力、导致他们无所作为负责。
(8)对学生、教师、家长的意见没有认真调查,敷衍了事,导致严重后果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