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务:
(1)依据《小学德育纲要》、《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口京实小学生在校一日常规要求》及上级有关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和工作目标,制定学校德育工作计划,并负责检查落实、考核评估,适时总结;组织好升旗仪式、时事教育、红领巾广播、电视的播出、教育氛围的宣传与营造等德育日常性工作;抓好学生日常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有针对性地合理安排月、周教育重点,落实一日常规,建好德育档案。
(2)按照《学校内部管理工作手册》中有关德育工作的要求,加强全员培训,在教师中树立“人人都是德育工作者”的意识,安排好教师护导、检查等工作;定期组织班主任例会:重视德育课题研究,学习班级管理理论,交流班级工作经验,小结前期工作,布置下阶段任务;就晨会、班队会等质量随时检查、随时反馈、随时交流。
(3)以丰富多彩的文化、科技、体育等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为载体,通过学生座谈会等形式了解并分析研究学生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在加强思想教育的同时注重心理健康教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建立、健全问题学生转化档案。
(4)重视与少先队以及共建单位、社区、家长的联系沟通,认真组织家长会,办好“家长学校”,定期召开家长会,有机结合学校、家庭、社会教育。
(5)指导班主任做好学生品德的评定和学生操行评语的撰写,负责优秀学生、优秀班主任、优秀班集体的申报评选工作。切实掌握奖惩制度,提出表扬和奖励、批评和处分学生的意见,经校行政会或上级行政部门批准后公布执行。
2.职权
(1)有权向各年级组长、班主任了解班级管理情况。
(2)有权检查每一位教师的教育工作情况,并作出评价。
(3)有权提出班主任岗位聘任或解聘名单,报校长室批准。
(4)有权检查各班学生在校一日常规执行情况并予以公布。
(5)有权对全体教工进行德育工作培训,组织班主任例会,督促、检查学习、培训任务的完成情况。
(6)有权组织学生、教师、家长座谈会。有权对相关举报进行调查。
(7)有权按有关规定提出学生、班主任、班集体等奖励和批评名单报校长室批准。
(8)有权提出年级组长人选报校长室批准。
(9)有权考核教师教育工作和班级管理,在教师晋级、聘用、奖励等问题上有否决权。
(10)有权指派学生导师,有权指派相关活动指导教师。
(11)对校长作出的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法令、规章的决定有权提出意见。有权在校行政会上发表意见,提出建议。
(12)在学生突发事件和伤害事故发生时有临时处置权。
3.职责
(1)对不能完成德育工作计划目标任务负责。
(2)对管理不严,工作不力导致的班级管理混乱、在校一日常规执行差、活动质量低下负责。
(3)对校长交办的任务不能及时、认真完成导致严重后果负责。
(4)对重大事情发生不向校长及时汇报,导致严重后果负责。
(5)对超出职权范围的擅自决定导致严重后果负责。
(6)对不团结导致工作不协调、服务质量不高负责。
(7)对年级组长、班主任工作指导监督不力、导致他们无所作为负责。
(8)对学生、教师、家长的意见没有认真调查,敷衍了事,导致严重后果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