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树中学全体教工安全职责
为强化学校安全的管理,预防各类校园事故的发生,避免学校安全工作出现管理漏洞,明确各部门安全管理责任,形成学校安全工作各部门协同配合、齐抓共管的局面,按照教育局有关要求,学校特制定各岗位及科室安全管理职责。
全体教工安全职责:
1、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全体教工都是校园安全的管理者,在发现校园存在安全隐患或师生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时,是安全事故的“首遇者”,“首遇者”有责任和义务对隐患进行处理,处理不了的要立即报告学校领导。
2、每名教工都不得违反学校规定使用大额度用电设备烧水、取暖或从事其它活动。
3、所有科任教师在上课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脱离课堂,并监督学生不得到危险区域或从事危险活动。及时制止课堂中学生打架事件,学生突发疾病时要立即通知校医和班主任,危重疾病的学生要立即拨打120进行救治。确保对课堂安全的监管。
4、当火灾、地震或其它突发灾害发生时,有责任和义务协助学校灭火、组织学生紧急疏散、救治被困和受伤师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