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宁四中工会委员职责
工会主席职责
在校党总支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主持学校工会全面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的工运路线和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以及《工会章程》、《工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工会决定和教代会决议。
2、充分发挥工会四项基本职能作用。组织教工积极参加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深入教工,调查研究,如实反映教工的意见、愿望和要求,热心为教工说话办事,维护教工合法利益和民主权利。
3、定期主持召开工会委员会和教工代表大会。充分发挥工会委员和教代会职能作用,负责制定工会计划、总结和各项规章制度。收、管、用好工会经费。
4、组织教工开展文体活动,活跃教工文化生活,推动学校工作。
5、协助和配合党总支、校长室抓好教职工队伍思想建设和教工业务培训、提高工作。
6、配合搞好教职工生活福利,关心教职工生活,坚持教职工有大事必到,帮教工解除后顾之忧。
7、加强工会组织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工会委员、工作人员的思想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提高工作效率。
8、做好离退休老教师工作和妇女工作。
经审主任工作职责
1、检查收缴会员会费是否按时和足额。
2、审查经费预算科目的设置是否符合要求。
3、审查工会经费执行情况(决算)是否符合关于预算精神和有关规定。
4、审查工会经费比较大一点的开支或有关项目的支出是否符合规定。
5、审查每学期应公布的经费收支情况是否属实。
6、审查工会主要负责人在外出、校外经手的、经办的是否符合规定。
8、直接参与工会主席的离任审计事项,以上各项职责履行签字。
女工主任工作职责
1、围绕学校的中心任务和工会的重点工作,对女教职工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教育,努力提高女教职工自身素质。
2、团结带领女教职工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积极做好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在学校改革和发展中作贡献。
3、参与学校涉及女教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和制度的制定,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权益。
4、组织女教职工积极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并向有关部门推荐优秀女干部。
5、深入调查研究,了解女教职工情况,及时反映她们的意见和呼声,尽力为女教职工排忧解难。
6、举办适合女教职工特点的活动,促进女教职工的身心健康。
7、开展家庭文化建设活动,促进校园文化建设。
8、完成主席交办的各项工作,并积极主动地搞好工会各部门间的协作。
组织委员工作职责
1、审查、接受新会员,管理会员会籍,办理发放会员证和会员转退手续。
2、审批工会换届的候选人资格和新委员分工,健全学校工会组织,指导工会小组的组织建设工作,健全民主生活,抓好工会组织建设。
3、定期组织培训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抓好工会干部的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工会干部的素质。
4、深入调查研究,总结典型,推动工会工作。
5、配合做好“教代会”代表资格的审查工作。
6、做好学校离退休教师的管理服务工作。
7、完成主席交办的各项工作,协调工会各部门工作。
财务委员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会计法》、及财政部的各项财务政策、法规和制度。
2、建立健全工会财务规章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
3、根据各项财务制度的规定,严格审核各类原始凭证,经审核无误后,填制记帐凭证。
4、记帐凭证的填制要完整、数字准确、情况真实、帐目清楚,内容摘要文字要求简洁、清楚。
5、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保证凭证、帐薄报表、核算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坚持各项资金、财产增减变动及财务收支的合法性。
6、做好全年的预算、决算报表,进行会计分析和事业收支效益,促进管理和增收节支。
7、全面、准确、完整、真实的反映各方面的会计资料,及时地为领导决策提供准确可靠的会计信息。
8、完成主席交办的各项工作,并积极主动地搞好工会各部门间的协作。
文体委员工作职责
文体委员是教职工业余文艺体育活动的直接组织者,其职责如下:
1、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和工会的工作重点,组织开展教职工业余文艺、体育活动,并勇于创新,精心组织,力求使活动形式新颖、内容丰富,内涵高雅,寓教于乐。
2、关心教职工的文娱、体育活动,尽可能为他们创造条件,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支持、鼓励、指导他们开展有益的文体活动。
3、有计划、有步骤地举办文艺、体育培训班,大力培养文体活动骨干,推进文体活动的开展。
4、加强对工会小组文体工作的指导,协助工会小组开展业余文体活动,活跃校园文化气氛。
5、完成主席交办的各项工作,并积极主动地搞好工会各部门间的协作。
信息宣传委员工作职责
工会宣传工作是工会的喉舌,主要职责是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和工会工作重点,开展宣传活动。
1、大力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思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配合学校开展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