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华中学出纳员职责
学校出纳员在总务主任领导下,负责学校现金及票证的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熟练掌握各种收费标准及各项费用支出范围和标准,严格把关,对任意降低或提高收费标准的行为和扩大范围,提高标准支出,要依法制止。
2、认真审查各种报销或支出的原始凭证,对违反国家规定的应拒绝办理,内容不全、手续不完备、数字差错,所附票证与报销金额不符,以及书写不规范等,均应退回补填、更正或重写。遇有伪造单据、涂改凭证、虚报冒领款项的行为,应及时报请领导处理。
3、根据合法的原始凭证,登入现金账,做账时要做到数字准确、摘要清楚、书写整洁、逐日登记。
4、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库存现金,不得超过定额,不座支,更不得私自挪用现金,未经领导批准的借款和白纸单据,不得抵销库存现金,要保持库存现金数与现金账面数的一致。
5、贯彻执行银行结算制度和货币管理制度,控制办理托收、承付、汇款等结算业务。加强银行支票管理,负责支票签发,不得签发空头支票,并按规定签发空白支票。
6、负责办理经费领拨、支付,及时或者按期与有关往来单位办理现金往来结算。
7、严格执行安全制度,认真管理好现金、票证,各种印章、空白支票、空白收据。“三木”(木桌、木箱、木柜)内不准存放现金及有价证券,如有违反制度而造成损失,则由出纳员自己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