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温艺术学校实验教师岗位规则
一、业务要求
1.掌握各类实验仪器设备的构造、性能、工作原理等相关专业知识;熟悉各类实验器材、药品的规格和性能。
2.参加教研活动,掌握实验教学要求,做好实验准备。
3.及时总结经验,积极开展改进实验效果的研究和自制教具的研制,不断改进管理方法,努力提高实验室工作水平。
二、日常管理和实验准备
1.执行学校实验室工作计划,具体负责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2.根据《浙江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管理规则》的原则要求,制订适合于本校的切实可行的各项制度。要求师生执行的制度,应在相应的场所公布。
3.负责做好实验仪器设备的验收、保管、使用、维护、更新工作和实验器材、药品的使用、回收和处理工作。
4.按规定做好仪器、设备、药品、标本、模型、挂图、教具等管理工作。保持实验室整齐、清洁、干燥,做好通风换气。
5.做好财产管理工作,定期清点实物,做到账物、账账相符。
6.按照教材规定的实验(演示和分组)做好充分准备,积极配合任课教师,保障实验教学的顺利进行。
7.积极创造条件,协助教师组织和指导学生开展课外科技实践活动。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实验习惯。
8.建立“实验室日志”,记录每次实验的名称、日期、班级、人数、授课教师、实验效果、存在问题和实验仪器等基本情况。
三、安全
1.采取措施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和健康,保护好国家财物。按规定做好“三废”处理工作。
2.督促任课教师并教育学生按规范操作,确保人身安全和健康,保护国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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