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温二十一中宿管会各部门的工作职责
一、宿管会主席
1、在政教处直接领导和指导下,全面管理,安排宿管会工作。
2、主持宿管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检查、监督和协调各部门的工作。
3、拟订工作计划,积极组织全体住校生开展各项有益的活动。
5、定期主持召开宿管会全体委员的工作会议,收取副主席和各部门的工作汇报,综合采纳学生中的反映和建议,并及时向学校和有关部门反映。
二、宿管会副主席
1、协助主席处理宿管会日常工作,负责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2、负责开展各项活动的安排工作,广泛听取同学当中的各方面意见,及时反映给主席。
3、帮助各部长主持工作,做好各委员的思想工作。
4、参与制定宿管会工作计划,提出其工作中需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5、加强宿管会的自身管理和建设,积极配合生活指导老师,及时掌握各宿舍的思想动态,协助学校解决宿舍中同学们在生活上遇到的困难和实际问题。
6、是主席的参谋和助手,主席不在时,行使主席职责。
三、宿管会副秘书长
1、负责联系、协助各部门正常开展工作。
2、参与宿管会工作安排制定和实施。
3、起草并拟订宿管会文件、条例,收发文件、通知及文件保存等。
4、负责宿管会干部、干事的培训及考核。
6、安排宿管会干部值日,及时听取同学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处理或向有关部门反映。
四、宿管会宣传部以通讯、海报、板报的形式对宿管会的活动和建设开展全方位的宣传。
五、宿管会自律部开展宿舍的纪律、卫生、安全的检查和统计,并及时给予公布。
六、宿管会服务部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为同学日常生活提供切实优质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