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淮十三中教导处职责
一、教育教学
1、协助校领导拟定并具体实施全校的教学工作计划和教学人事安排,并报校长批准。
2、依据学校的工作部署,负责教学计划的临时性的调整工作。
3、负责全校的教学常规工作的检查落实工作。
4、指导教师们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学习习惯、生活习惯等方面的养成教育。
5、深入课堂,开展听课、评课等工作。
6、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培养新教师的工作。
7、做好教学质量的监测工作,搞好教学质量的分析与管理,并进行科学的分析与反馈,同时做好教学日志的审阅工作。
8、组织好学生评教评学工作,交流教学经验
9、协助有关领导组织全校性的教育理论学习,积极推动教学改革,抓好教材、教法的改革经验总结。
10、与有关部门保持联系,做好大型教研活动、研讨会的组织和落实工作。
二、教务工作
1、协助校领导拟订并具体实施全校的教务工作计划,学期开始编制教学工作计划,学期结束编制教学工作总结。
2、管理好学生的学籍、招生、编班、升级、休学、退学、转学、毕业、考查等教务工作,建立健全学籍档案。
3、合理安排学习和休息时间,编制课程总表,负责处理教师的听课、调课、代课等项工作。
4、负责文印室的管理工作。
5、负责购置常规性教学设备的计划和审核工作。
6、在教学校长领导下,做好教师、学生的教科书,教学资料的征订的基础工作。
7、组织好高考、中考、期中、期末等考试工作。
8、指导毕业班工作,提出奋斗目标和指导复习计划,制订奖励办法,了解复习进展情况,做好思想工作。
9、主持处务会议,组织本处工作人员的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负责本处工作人员和教师的考勤、考绩工作。
10、负责教师绩效工资、补贴的制表工作。
11、负责安排师范院校毕业生的教育实习工作。
12、协助教学校长做好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