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达立学校“教书育人奖”条例
为了全面提高办学水平,进一步优化育人环境,完善学校管理体制,激发广大教师爱岗敬业,根据教师素质中师德修养、教育观念、知识结构、教育技能和岗位业务考核等诸方面的内容和要求,苏州达立学校将设立“教书育人奖”。
一、条件:
1、师德修养
(1)品德高尚,爱岗敬业,服从工作安排,能以身作则,表率作用好。
(2)认真备课,认真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认真考核,认真参与学校各项活动。
(3)热爱学生,尊重学生,师生关系融洽,教学作风民主,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教育方法得当,在学生和家长中威信高。
2、教育观念
(1)确立“以人为本”的教育观念,注重全面提高学生素质。
(2)学习教育理论,教学中力求创新,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
(3)教育观念新,在教学实践中转变思维方式,勇于探索先进的教育方法和教育手段。
3、教育技能
(1)业务水平高,教学效果好,有教学特色,得到同行和家长好评。
(2)基本功扎实,综合素质能力强,努力构建良好的教学氛围。
(3)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认真上好公开课、研讨课、评优课,并取得一定成绩。
4、岗位业务
(1)严格按照课表上课,不占课、不停学生课,不歧视后进生。
(2)课堂教学活动丰富,学业负担适当,注意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
(3)耐心细致地教育、辅导学生,关心、体贴、帮助后进生,学生成绩有显着提高。
(4)乐于承担份外工作,为学校发展,献计献策,讲究奉献,不计报酬。
二、受奖范围
约占教师人数的百分之十五左右。
三、评选方法
1、本人申请,填写申请表。
2、教研组和相应学科组推荐。
3、评议小组审核。(评议小组人员另设)
达立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