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任中心校教师中级职称推荐办法
根据市人职通字【2015】17号和市人职通字【2014】25号文件以及县教育局会议精神,结合村任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基本条件:
一、具有小学教师资格证;
二、语文教师普通话测试水平达二级甲等(含二级甲等)以上,其他学科教师需达到二级乙等(含二级乙等)以上;
三、具有相应的教师继续教育培训证书;
四、学历与任职时间
1、大学本科学历需受聘小学一级教师4年以上。
2、大学专科学历需受聘小学一级教师5年以上。
3、中等专业学历需受聘小学一级教师8年以上。
以上任职时间在受聘一级教师职务期间取得学历,任职需延迟2年。
六、凡符合教师交流条件,需有交流经历,没有交流经历的2011年必须交流(签保证)。
业务条件:
一、理论测试
2015年5月29日上午9:00点进行教师业务理论考试(闭卷形式)。考试范围:教育教学方法、专业知识能力、教科研能力、教材处理能力等。考试时间:9:00---10:30占40%。
二、讲课
2015年5月29日下午3:00点讲课。按抽签顺序每人备课2小时,然后立足学生、面对评委讲课,时间为20分钟,讲课内容是五年级下册教材,讲课教师只允许带教材和教学参考书。课题由评委定,备课纸中心校准备,占60%。
凡符合基本条件的教师均可报名,报名时带毕业证、普通话证、小学教师资格证、教师继续教育证的原件。
报名时间为:2015年5月29日上午8:00点。
报名地点:村任乡中心校。
村任乡中心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