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班主任队伍是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主力军,是学校教育的重要力量支柱,是沟通学校、家庭、社会教育的枢纽。为了进一步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充分调动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促进班级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并为班主任聘任、评优及班主任绩效考核提供依据,特制定本方案。
二、考核原则
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3、坚持“科学、规范、简约”的原则。
三、考核方法
1、实行月度考核与学期综合考核相结合,采用百分制计分法:班主任月度考核分数=师德修养(10分)+班务记载(20分)+常规管理(40分)+中心活动(10分)+财产管理(10分)+安全教育(10分)
2、行政值班领导、德育处、班主任委员会、总务处、少先队具体负责考核工作,考核采用月度检查、随机抽查、领导巡视、查阅资料等办法进行综合。考核等第为优、良、合格、不合格。
3、关于班主任津贴发放,每月300元中200元随工资发放,100元用于奖励,经考核后发放。其中优160元,良100元,合格40元,不合格等次当月班主任津贴不予发放。
四、一票否决:
班主任如有以下情况者,实行一票否决,直接定为不合格等次。
1、不能经常深入班级,深入学生,不关心学生的学习、生活,学生及大部分家长意见较大、社会反响强烈者。
2、有重大违法违纪现象或因失职、渎职造成班级较大安全事故者。
3、因体罚或变相体罚产生不良影响,造成严重后果者
五、考核说明:
1、学期综合考核为:月考核累计分+奖励性活动分+考核组综评。全学期考核为优秀的班主任自动获得学校或上级行政部门优秀班主任参评资格。
2、班主任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表彰奖励、评先评优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3、因特殊情况班主任岗位中途变动的,学校对其岗位津贴作相应调整,班主任在岗,享受岗位津贴,离岗后不再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