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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华中学岗位设置管理方案

  庄华中学岗位设置管理方案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人社(R)通〔2009〕29号)和《无锡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锡委办发〔2008〕147号)、《无锡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锡人社发〔2011〕231号)、《滨湖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指导意见》(锡滨教【2013】34号及国家、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zz”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岗位设置科学、运行管理规范、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改革方向,建立适合本单位各类人员特点的岗位管理制度,逐步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调动各类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岗位设置管理原则

  坚持规范设岗、按需设岗的原则;坚持精简效能、动态管理的原则。

  三、实施范围

  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批的我校在编在岗正式教职工。

  四、岗位设置

  本校是以教育为主的事业单位,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

  (一)岗位总量及类别

  根据学校工作实际设3类岗位共139个岗位,其中,管理岗位3个,占岗位总量的2.16%;专业技术岗位128个,占岗位总量的92.1%;工勤岗位8个,占岗位总量的5.76%。

  (二)岗位等级及数量

  1、本单位管理岗位设九级管理岗位和十级管理岗位:

  (1)设九级岗位(科员级)岗位2个。

  (2)设十级岗位(办事员)岗位1个。

  2、本校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九个等级,最高等级专业技术岗位为五级专业技术岗位:

  (1)高级、中级、初级等级结构比例20:45:35,分别设高级专业技术岗位26个;中级专业技术岗位59个;初级专业技术岗位45个。

  (2)五级、六级、七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2:4:4,分别设五级技术岗位5个;六级技术岗位10个;七级技术岗位11个。

  (3)八级、九级、十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3:4:3,分别设八级技术岗位18个;九级技术岗位23个;十级技术岗位18个(本次岗位聘用时,超出人员可聘用在相应层级的最低等级)。

  (4)十一级、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5:5,分别设十一级22个;十二级22个;十三级1个。

  3、工勤岗位设置结构比例及数量

  (1)三级、四级、五级和普通工的等级结构比例3:2:2:1。

  (2)设三级(高级工)岗位3个。四级(中级工)岗位2个,五级(初级工)岗位2个,普通工岗位1个。

  五、岗位聘用条件

  三类岗位的任职基本条件,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江苏省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人社(R)通〔2009〕29号)和《无锡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锡委办发〔2008〕147号)、《无锡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锡人社发〔2011〕231号)、《滨湖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指导意见》(锡滨教【2013】34号及国家、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一)各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身体条件适应岗位要求。

  5、上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称职)及以上。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管理岗位基本条件

  管理岗位人员按现行的职务依次对应评定为管理岗位级别。

  (三)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

  1、受聘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符合国家相应职务的基本任职条件。同时应具备良好的师德修养,教育思想端正,关心爱护学生,善于学习,敬业爱岗,团结协作,严于律己。

  2、各等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年限要求:

  (1)副高级专业技术五级岗位须受聘六级岗位3年以上,六级岗位须受聘七级岗位3年以上。

  (2)中级专业技术八级岗位须受聘九级岗位2年以上,九级岗位须受聘十级岗位2年以上。

  (3)初级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须受聘十二级岗位2年以上。

  (四)工勤技能岗位基本条件

  1、工勤技能人员按照现有技术等级对应评定为相应岗位级别。聘期内取得高一级技术等级资格的,可在取得高一级技术等级资格的下月补聘至高一级技术等级岗位,并重新签订聘任合同

  2、技师、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评,分别按照《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实施意见》(苏人工考〔1995〕2号)、《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等级升级考核的实施意见》(苏工考办〔1997〕1号)和《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评聘试行办法》(苏人通〔1998〕101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六、岗位聘用程序

  1、确定岗位类别。按照管理岗位职数、专业技术岗位职数、工勤岗位职数确定岗位类别,公布设定岗位。

  2、组织评聘。聘用工作在学校岗位聘用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按照岗位分类实施岗位聘用工作。

  3、公示。各类人员确定岗位后实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职工如对岗位确定有异议的,可向学校岗位聘用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诉,由学校岗位聘用领导小组复议。

  4、签订聘用合同。公示结束后,经学校党政班子集体研究,确定各类职工的聘用岗位。签订聘用合同书。

  七、岗位聘用办法

  1、管理岗位各等级职员的聘用,以现聘用合同所聘岗位为基础,由岗位聘用领导小组提出聘用岗位等级意见,报学校党政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2、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办法

  (1)聘用范围。执行副高级岗位工资的人员参加五级、六级、七级专业技术岗位的聘用。执行中级岗位工资的人员参加八级、九级、十级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执行初级岗位工资的人员参加十一级、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执行员级岗位工资的人员参加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聘用。

  (2)聘用办法。按照《关于印发〈江苏省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和《无锡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无锡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滨湖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文件的规定,根据评聘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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