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湖师大附中聘请外教来校任教手续办理流程
学校与境外外教经过沟通,双方均同意外教将来我学校任教的前提下,境外外教来校任教手续办理流程如下:
一、外教至中国认可的该国医疗机构办理“健康证明书”(含艾滋病血清单检查),健康证明书有效期6个月;外教亦可至中国大使馆领取或在中国使馆网站上下载《外国人体格检查表》,据表上要求至公立医院办理。
二、在查看“健康证明书”无异常的情况下,学校将标准《合同》传真给外教签字或盖章(要求清晰),并同时将“来华工作许可申请表”EMAIL给外教,请外教填制并附上表上要求的个人照片。
三、外教将以下材料通过传真或EMAIL到我校:
1、健康证明书;2、已签字或盖章的《合同》;3、已填并附有照片的“来华工作许可申请表”4、外教“个人简历”(内容需包含:境外固定地址、电话、自大学开始的学历及两年以上教学工作经历,需译成中文);5、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及专业资格证明。
四、根据外教发来的以上材料,学校为外教制作完整的“来华工作许可申请表”及“被授权单位签证通知表” (相当于邀请函),并连同以上材料为外教办理《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明(法定受理时间:20天)。
五、将已办妥的《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明与《被授权单位签证通知表》原件寄发给外教。
六、外教持以下材料至中国驻该国使、领馆或外交部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特派员公署办理工作(Z)签证:
1、有效护照或其他等同于护照的证件;
2、《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与《被授权单位签证通知表》原件;
3、健康证明书;
4、近期正面免冠半身照片;
5、填制完毕的“签证申请表”。
七、外教凭持有Z签证的有效护照入境。
八、在外教抵校24小时内,我校向当地派出所申报并为其办理临时住宿登记。在入境30日内,我校须偕同外教至相关部门为其办理《健康证》、《外国专家证》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居留许可》。
校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