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聘任音乐、美术高级教师的条件:
(1)教育工作:
积极参与学生的思想教育,任教以来担任班主任或兼任辅导员、辅导课外兴趣小组等工作五年以上;
能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培养学生开朗的个性、多才多艺的技能,形成健康活泼的心理和高层次的审美观和道德情操,关心指导学生全面发展。
(2)教学工作:
具有扎实的音乐、美术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能胜任音乐、美术学科的初、高中循环教学;
教学工作量饱满,发挥音乐、美术学科特点,培养学生爱好和专长,在完成一定课时量的同时,要配合学校中心工作任务搞好宣传、文娱活动,在音乐、美术教学中起把关和示范作用;
积极参与音乐、美术教学改革,能开设一门以上音乐、美术选修课,在培养学生发展学习能力方面起指导作用;
教育教学效果好,经评教评学和考核,得到学生、家长和同学科教师的欢迎和认可。
(3)教科研工作:
具有一定的音乐、美术科研能力,能承担或参加一项校级以上的本学科教科研的课题,组织文艺排演和美术宣传,指导学生参加有关竞赛活动;
每学年撰写一篇以上的本学科专业学术论文。
(4)培养指导青年教师工作:
热情关心指导青年教师,每学年为本学科教师上一次公开示范课;
完成学校分配的带新教师的任务。
(5)认真完成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和临时性的工作。
2.聘任音乐、美术一级教师的条件:
(1)教育工作:
积极参与学生管理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任教以来担任班主任或其他教育管理工作两年以上;
能坚持面向全体学生,贯彻寓德于教的原则,培养学生在音乐、美术方面的兴趣,加强美育教育,提高学生素质,关心指导学生全面发展,使学生具备健康活泼的心理、个性和审美水平。
(2)教学工作:
具备应有的音乐、美术学科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能胜任初中或高中音乐、美术教学;
掌握音乐、美术教学大纲,熟悉教材,按时参加集体备课,认真编写教案,实行多种教学方法,多方调动学生兴趣,组织文艺演出,布置宣传橱窗,组织校园文娱活动,教学工作量饱满;
主动承担选修课,组织好课外音乐、美术兴趣小组活动;
教育教学效果好。
(3)教科研工作:
积极参加音乐、美术教科研,每学年上一次公开课。
积累教育教学心得,总结音乐、美术教育教学经验,每学年撰写一篇以上的本专业教育教学论文。
(4)努力完成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或临时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