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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寿中学教科研成果奖规定

  长寿中学教科研成果奖规定

  (一)立项课题

  奖级  奖金

  国家级  1000.00

  江苏省级  500.00

  无锡市级  300.00

  江阴市级  100.00

  【具体操作说明】

  ①由各级教育、科研部门立项的课题,在取得《立项通知》和《结题证书》后,按上述标准分两次给予课题组长和主持人奖励;如果课题的结题报告得奖,按论文标准另外奖励;

  ②课题结题后,给与课题组成员(指作出主要贡献的课题组核心成员,限在5人及以下)一定奖励。奖励标准:组长(主持人)奖金×2/成员数,

  (二)论文

  1.获奖论文奖

  奖级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省级或以上  350.00  300.00  50.00

  无锡市级  250.00  200.00  50.00

  江阴市级  150.00  100.00  50.00

  片、镇、校级  80.00  60.00  50.00

  2.发表论文奖

  按所发表文章稿酬单的3倍进行奖励;在以下四刊发表的文章按如下标准进行奖励。

  奖级  2000字以上  1000-2000字  500-1000字  500字以下

  江苏教育研究  300  200  100  20

  无锡教育课改与教研  200  100  80

  江阴教育(报)  150  100  50

  【具体操作说明】

  ①获奖论文指在各级教育学会、教研室(中心)、教科所等部门通过教育主管单位组织的、以学校作为参赛单位的评比中获奖的文章,不包括报刊杂志、出版社等通过其他渠道组织的征文评奖活动中获奖的文章(此类文章可凭稿酬单按“发表论文奖”类别进行奖励)。

  ②发表文章是指在大陆境内各类正规的公开出版物(有CN刊号或ISBN书号)上发表的有关教育教学类文章,不包括付版面费发表后返回稿酬类的文章。如有争议,以向各省新闻出版局或其他相关单位查证结果为准。

  ③同一篇文章(指文章主体内容相同或相近)在不同时期可获不同级别的奖励,取最高标准计奖。如在获取高一级奖项之前已经奖励,则本期补足差额部分。

  (三)其他教科研成果(优秀案例、课例、多媒体课件设计)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江苏省级或以上  200  150  50

  无锡市级  150  100  50

  江阴市级  100  80  50

  片、镇、校级  80  60  50

  【具体操作说明】

  ①教师在市级及以上获奖的案例、课例、多媒体课件、教育随笔等,或者市级及其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比赛活动,课堂教学评比等获奖的,经校长室核准后,给予相应的奖励;

  ②不设一二三等奖的按二等奖标准发放;发表的按二等奖标准发放;参赛奖、鼓励奖和优胜奖按三等奖的50%标准发放;

  ③同一作品反复得奖,按最高级别计算,不累计相加;

  ④参加各类比赛活动如需交费的,由个人支付;

  ⑤参加非教育主管部门或“非正宗”部门举行的比赛获奖的,原则上不予奖励;具体看成果多少酌情考虑。

  【附注】

  ①教科研成果每学年末集中统计并结集成册。获奖作者需提交获奖作品电子稿和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至教科室。发表文章的作者在接到稿酬单后需及时提交所发表文章样刊(书)及稿酬单的原件及复印件、电子稿至教科室。否则,不予奖励。

  ②未能纳入以上范围的各类教育、教学方面的文章或其他未尽事宜由学校审核查验后决定。

  ③教科研成果奖每学年年底发放。每位教师当年度颁发成果奖累计不超过1000元;教科研成果显着的,学校根据标准评选教科研先进个人,另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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