冈武二中教职员工工作质量考评奖罚办法(2)
一、教学人员(高考科目)教学质量奖罚办法
(一)、基本奖:单科校平分获冈武市公办高中学校第一名的备课组教师,所教该科全部学生人平分达到或超过该科年级人平分者,奖260元到科任教师:低于该科年级平均分5分以内者,奖200元到科任教师;低于该科年级平均分5分及5分以上者,不计此项奖。(①跨科、跨年级、跨层次的分别计算,再按该教师各项奖金平均值计发。②同一年级同一类别的单科考试只有一个任课教师的按240元参与取平均值计发。③若冈武市未组织统考,或特殊情况由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二)、平均分奖:此项奖以单科平均分为依据,按如下表计奖(m为教师单科平均分与年级平均分的差)
m的取值 -2.5≤m<-1 -1≤m<0 0≤m<1
奖金(元) 100 180 280
m的取值 1≤m<2 2≤m<3 3≤m<4
奖金(元) 380 480 580
m的取值 4≤m<5 m≥5
奖金(元) 680 880
(①平均分低于年级平均分2.5分至4.5分内者不奖不罚,平均分低于年级平均分4.5分以上(含4.5分)者,比-4.5分每低0.1分罚款5元,且提出公开批评并写出整改措施。②跨层次按所在类别分别计算,再按该教师各类奖罚金的平均值计发。③同一类别的单科考试只有一个任课教师的平均分奖按260元参与平均值计发。)
(三)、实验班优生奖:按高一、高二年级学期期终考试高考科目学生总分分类别排名确定,每学期奖罚一次。
①、同类别班级数记为n,则学生总分排名进入前2n名(含2n名)的,每人次奖200元到班;学生总分排名进入前2n+1名(含2n+1名)至前10n名(含10n名)的,每人次奖80元到班;学生总分排名进入前10n+1名(含10n+1名)至25n名(含25n名)的,每人次奖60元到班。同类别班级学生总分排名,进入前25n名(含25n名)的人次数末达到20人次的,每少1人次(以25人次为基数)罚款20元。
②此项奖金,班主任分配总奖金的10%,余下部分由该班高考科目(高一九科,高二学考九科)任课教师分配(其中50%按当年高考分值比例分配,其余50%按该期课时比例分配)。
③学生排名不排同名次(若出现同名次,则按语数英三科总分排名),学生排名只能依据冈武二中学籍分班定案人数认定。
(四)、普通班及格率奖:此项奖以普通班各班各科及格率依据进行计算
班级各科及格率低于年级同类班级各班及格率平均值10个百分点及以下的,该班计算所得及格率奖下浮10%计发。
此项奖金,班主任分配总奖金的10%,余下部分由该班高考科目(高一九科,高二学考九科)任课教师分配(其中50%按当年高考分值比例分配,其余50%按该期课时比例分配)。
(五)、高二学考及格率邵阳市排名奖:冈武二中学籍学生单科及格率进入邵阳市省示范性高中学校前5名(含5名)且洞庭学籍学生单科及格率达92%以上,奖该科每个教师1200元,冈武二中学籍学生单科及格率进入邵阳市省示范性高中学校前10名(含10名)且洞庭学籍学生单科及格率达87%以上,奖该科每个教师800元。
冈武二中学籍学生各科及格率进入邵阳市省示范性高中学校前5名(含5名)且洞庭学籍学生各科及格率达92%以上,奖该年级部5000元,冈武二中学籍学生各科及格率进入邵阳市省示范性高中学校前10名(含10名)且洞庭学籍学生各科及格率达87%以上,奖该年级部3000元(此项奖由年级部领导、分管领导、年级工作人员享受)。
说明:①实验班各班单科平均分、各科及格率按各班学籍应考人数计算;普通班各班单科平均分按各班总分前m名学生进行计算(m=同类班级班平人数-10,不足m人的,按实际学籍人数计算),各班各科及格率按各班总分前n名学生进行计算(n=同类班级班平人数,不足n人的,也按实际学籍人数计算),各班应考人数=核定在编学生数(含洞庭学籍学生)-正常流出学生数-教导处、年级部批准缺考人。
②分值150分的科目,实验班90分算及格,普通班及艺术班60分算及格,分值100分的科目60分算及格;艺术班单科及格率、各科及格率加10个百分点,参与文科普通班计算。
③高二下学期、高三两个学期不计第三、四项奖,高二下学期的第一、二项奖依据学考成绩计奖,高三上学期按高考奖励方案计奖。
④此方案从2012年上学期开始,按学期期终考试成绩每期奖罚一次。
二、非教学岗位、非高考学考科目教工及行政人员工作质量奖罚办法
1、非教学岗位教职工工作质量奖罚办法:
(1)奖励标准及依据:
按学校规定出勤,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如质如量完成本职工作,奖600元。
(2)处罚办法
A、缺会议、活动一次、旷工一天、未按时上交有关资料,每次(天)扣20元,
B、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每次扣100—300元,
C、不能按时完成本职工作,每次扣50—100元
说明:高三年级部不兼课的工作人员最高奖励标准为300元
2、非高考学考科目任课教师工作质量奖罚办法
(1)奖励标准及依据
按学校规定出勤,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如质如量完成本职教学工作,奖600元。
(2)处罚办法:
A、缺会议、活动一次,未按时上交有关资料,缺教案一节,每次(节)扣20元,旷课一节扣50元;
B、不服从学校安排,每次扣100—300元。
说明:高三音体美教师最高奖励标准为300元。
3、行政人员管理工作质量奖罚办法:
(1)、奖励标准及依据
按学校规定出勤,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如质如量 完成本职工作,奖600元。
(2)、处罚办法
A、缺会议、活动一次。旷工(无课)一天,未按时上交有关资料,每次(天)扣20元。
B、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每次扣100-300元
说明:
(1)上课的行政领导管理工作奖励标准最高为300元,教学部分按教学质量奖罚方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