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造就一支“勇立潮头、敬业爱生、拼搏奉献、开拓创新”的青年教师队伍,具有团队精神,争创一流业绩,促进青年教师队伍的整体优化。同时创造条件,帮助青年教师尽快成长,通过几年的培养与锻炼,使青年教师能脱颖而出,成为学校教育、教学的中坚力量。特制定优秀青年教师评选细则。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认真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
2、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任劳任怨,乐于奉献,服从学校教学的安排。
3、关心爱护学生,帮助学习上或生活上有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重视对学生良好习惯的养成教育,有较强的班级管理能力。
4、教学工作认真负责,坚持认真备课,按时批改作业,耐心辅导学生,教学成绩优良,所任教的学科在同年级同学科中居上游水平。
5、好学上进,积极进取,努力探索教学方法,重视学生能力培养,教学方式方法深受学生欢迎,教学改革取得一定的成效,在市级以上的报刊杂志发表过教学论文,或辅导学生参加县级以上竞赛获得过奖励。积极参加各类形式的业务培训学习,参加全县业务考试成绩均在合格以上。
6、尊重学生家长,积极配合家长共同教育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7、坚守工作岗位,无旷工旷教现象,不搞有偿家教,无乱收费行为。
8、为人师表,正直正义,乐于助人,团结同志,能顾全大局,不斤斤计较个人得失,能树立良好的教师形象,尊长爱幼,孝敬父母,对家庭有责任感,有爱心,在学校中、社会上有较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