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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盐田小教科研成果奖惩办法

  城盐田小教科研成果奖惩办法

  为保证我校教科研工作规范、有序、高效地开展,引领教师不断更新教育教学观念,积极参与教育科学研究,大力营造“科研兴教”的浓郁氛围,进一步促进全体教师教科研能力和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类别

  1.经国家及省市行政机关批准或出版社正式发行、具有统一书号的教育科研专著(习题集、试题汇编除外)、学科教材及校本课程。

  2.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或教科研部门审批立项并取得成果的教育教学研究课题。

  3.在具有全国统一报刊号的教育报刊杂志(须有ISSN或CN刊号)或在职称评审中予以承认的教育行政机关出版的刊物(如《城盐教育研究》、《教师之友》等)上发表的教育教学方面的论文、教学经验总结调查报告、问题研究、实验报告等。

  4.在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或教科研部门组织并获奖的教学基本功大赛、优质课比赛等。

  5.在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或教科研部门组织并获奖的教具和模型、音像制品、教学软件或课件、优秀教案等。

  6.指导学生发表或获奖的文章及作品等。

  7.对学校声誉和知名度具有宣传和促进作用的通讯报道、个人艺术创作等。

  二、实施范围

  全体在编在职教职工。

  三、管理机构与评审组织

  每年年末评奖一次,由教务教研处具体实施,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四、奖惩办法

  1.同类奖项只按其中最高级别进行一次性奖励;如出现特等奖,按一等奖进行奖励;教师多人合作完成的教科研成果,以项、篇或部计奖,奖金自行分配;指导学生获团体奖的,由评审委员会根据具体情况予以核定。

  2.既获得学术成果证书,又在刊物上发表的,只享受一种奖励。

  3.申报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的课题必须是经过验收或鉴定的课题。

  4.学生发表的文章或作品必须要有指导老师姓名;学生参加的比赛须为教育行政部门发文通知的,确系老师悉心辅导;同时指导多名学生参加同一类比赛获奖的,奖金按学生所获最高奖项且只限1项计,不重复计算。未按时按量上交学生作品的,根据具体情况按同等最低奖励金额扣除相应津贴。

  5.35周岁以下的青年教师每年至少有2篇论文获奖或发表;35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的中青年教师每年至少有1篇论文获奖或发表。如果不能按时完成,每少一篇扣除200元。

  6.获奖的教育科研成果将作为学校评定职称、晋级、评优的依据之一。

  五、奖励标准

  (一)课题的立项、结题及获奖

  1.被国家、省教育科研机构批准为重点课题的课题组课题研究经费按规定拨发;对课题按期结题并被有关科研机构、专家鉴定通过的课题组分别奖1000元、600元;对研究成果获得上级奖励的课题组,学校予以同奖。

  2.被国家、省、市教育科研机构批准为立项课题的课题组,研究经费按规定拨发;对课题按期结题并被鉴定通过的课题组分别奖800元、400元、200元;对研究成果获得上级奖励的课题组,学校予以同奖。

  (二)论文发表、论著出版

  1.在国家级、省级、市级刊物上发表的教育教学论文及音、美作品分别奖励200元、100元、50元;在国家级、省级、市级刊物上发表的教育教学一般文章分别奖励100元、50元、30元。

  2.省级以上出版社出版的教育教学专著每万字奖150元,参加编写由省级以上出版社出版的教育教学用书每万字奖80元。音、美作品按版页计算字数。

  3.参加编写地方教育教学用书或校本教育资源教材的每万字奖30元。

  (三)论文、论著及作品获奖

  1.教育教学论文(含德育和学校管理论文)、教学设计

  别国家省市

  一等奖15010050

  二等奖1005030

  三等奖503010

  2.教育教学论著

  级别等级国家省

  一等奖600300

  二等奖300200

  三等奖150100

  (四)优秀教学成果获奖

  级别等级国家省市

  一等奖600300200

  二等奖300200100

  三等奖20010050

  (五)会课比赛获奖(含各类教学基本功比赛)

  级别等级国家华东地区省市市直

  一等奖500400300200100

  二等奖40030020010050

  三等奖300200100500

  注:1.基本功单项比赛获奖的减半奖励;2.在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课件制作、说课等单项评选中荣获奖励的,减半奖励;3.非经选拔比赛获奖的按同层次同级别3/4奖励。

  (六)指导学生参加比赛获奖、发表作品

  1.指导学生获奖

  级别等级国家省市

  一等奖20010050

  二等奖1005030

  三等奖503010

  2.指导学生发表文章及作品

  指导学生在国家、省、市级以上刊物发表作品的,分别奖100元、50元、30元。指导小记者发表作文的,每篇奖励10元。

  (七)发表或交流学校校改的文章

  所撰写的宣传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经验和成果的文章,在国家、省、市级刊物上发表或在国家、省、市级会议交流的分别奖100元、50元、30元。宣传学校活动情况的简短通讯报道文章,按稿酬同奖。

  六、申报鉴定

  1.每年的12月31日前提交发表刊物、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至教务教研处,发表论文还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期刊查询页和“中国知网”等论文数据库查询页。(教务教研处审核后原件返还,复印件存档)

  2.经过申报鉴定的教育科研成果由教务教研处分类整理,作为教科研奖励津贴的发放依据。

  七、附则

  1.本奖励办法自全体教工会通过之日起试行,未尽事宜在试行后逐年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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