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南小学教师评先办法
教师评先活动是一件严肃认真的学校事务,是教师激励机制和评价机制的重要内容之一。为了使此活动公开、公平、公正,既能发扬民主,又能促进队伍的和谐与团结,特制定本办法。
一、校评先评优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zz
副组长:zz
组员:zz
二、评选流程:
(1)接受上级指标数;
(2)校务会集体研究决定各校区参评指标数(大于或等于上级指标);
(3)校区民主评议(包括自我介绍、业绩展示、学校评价、民主测评等);
(4)上报校长室;
(5)校务会复议,差额(或等额)投票决定;
(6)学校公示;
(7)上报集团管理办公室、区级评选。
三、评选采取一票否决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评选资格。
1.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2.带寄读生;
3.备课不合格(以教导处检查为主要依据);
4.没有完成学校指定的公开课任务;
5.没有完成学校规定的听课任务;
6.没有按有关规定完成校本培训任务和其他培训任务;
7.出现课堂教学事故或管理事故的(包括在教学、管理时间段中出现教学、管理的缺位);
8.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9.有意破坏团队团结或故意煽动群众不良情绪的;
10.不遵守劳动纪律,随意迟到早退、请假、离岗的。
四、校级评选具体安排:
1.名额限制:根据教育局评先通知要求,各级先进人数应占教师总数的10%,故我校今年应评为先进人数在16人左右。
2.5月13日前各校区按以上办法评选出各类先进教师16人左右,东南西校区分别为6人、6人和4人;13日前推荐对象将个人总结材料和推荐表发送到zz。(同一个文档,以姓名命名文件)
3.5月16日校务会组织联评。
4.5月17日至23日公示,进一步修改申报材料。
5.5月23日上报集团管理办公室、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