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南小学高级教师职务评审方案
一、为了公正、公平、民主地做好本年度职务评审工作,促进学校团结,特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安排:
1、宣传、发动阶段(2016.11.9—2016.11.11);
2、综合评价阶段(2016.11.12—2016.11.14);
3、考核评议阶段(2016.11.15);
4、公示上报阶段(2016.11.15—2016.11.21)。
三、评审步骤:
1、审议综合表一至五项,得出综合表分;
2、组织说课实践考核,得出考核分;
3、结合“阳光”杯教学活动、教师发展性评价和师德表现,给每位对象量定“教育教学绩效分”;
4、送审论文专家鉴定量分;
5、根据任现职年限量定“年限分”;
6、以上五项按一定比例折算得出每位对象的“综合考评分”;
7、民意测验;
8、评审组投票决定上报对象。
四、“综合考评分”量分标准:
1、综合表一至五项按教育局标准量分,按35%计入综合考评分;
2、说课以百分制计分,按25%计入综合考评分;
3、绩效分以15、12、9三等计分,按10%计入综合考评分;
4、论文鉴定以百分制计分,按20%计入综合考评分;
5、“年限分”以实际工作年限计分,按10%计入综合考评分。
浦南小学教师职务评审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