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一流范文网欢迎您!
当前位置:首页 >> 制度 >> 人事制度 内容页

田梧一中评先评优规定

  田梧一中评先评优规定

  为了做好学校评先评优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根据学校实际,经研究决定,制订田梧第一中学评先评优规定。

  一、区级及以上的各类单项先进若上报后须由上级部门联评的,由个人自荐,学校审核后给予上报;若有上级指定不须联评的,在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的基础上由学校支部委员会研究讨论决定。

  二、学校进行评选的优职、先进教师,在量化考核的基础上由教研组进行推荐,推荐的条件是量化考核在各组的前50%且两学期考核平均分不能低于78分。若某组因考核平均分低于78分而推荐名额未满的,则由校支部研究讨论推荐该组教学质量优秀的老师或其他组考核平均分高于78分的教师(或教学质量优秀的教师及中途接班成绩进步较快的教师)并经公示后无异议的进入学校联评。每年度的优秀班主任由学生工作处在征求教学科研处和后勤保障处的基础上进行推荐,由学校支部讨论决定。每年度的优秀党员预备人选由学校支部推荐,推荐的条件是量化考核分在各组的前50%,然后经党员会议无记名投票后由支部讨论决定各级别的优秀党员人选。

  三、只有一学期考核分的教师,上学期取组平均分给予。

  四、评优的有关说明

  1.各组推荐的优职候选人,必须符合当年瓯海区教育局文件发布的有关教师评优的必备条件。

  2.上年度为优职的教师当年度原则上不推荐。

  3.在近三年已有2个优职的教师当年度原则上不推荐。

  4.上年度被评为区级及以上先进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党员的或其它全面先进的当年度原则上不推荐。

  5.近五年有3个及以上中心校级及以上先进的教师当年度原则不推荐(区级单项先进计一个中心校级先进)

  五、评先的有关说明

  1.各组推荐的先进候选人,必须符合当年瓯海区教育局文件发布的有关教师评先的必备条件。

  2.上年度已评为区级及以上先进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党员的或其它全面先进的当年度原则上不推荐。

  3.当年已晋升职称的教师不考虑中心校级及以上各类先进。

  4.近三年有2个中心校级及以上先进(含区级以上单项),当年不考虑中心校级及以上(区级以上单项按中心校级先进)先进。

  5.校级优秀党员、先进教师和先进班主任不兼评。

  6.同等条件下,下一年度评职称教师优先考虑。

  7.上年度已评为区级及以上各类全面先进的班主任,不考虑区级及以上先进班集体评选。

  六、本规定与上级文件有抵触的,以上级文件为准。在评先评优中若另有特殊情况的,由校支部研究讨论决定。

  田梧一中

TAG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