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临中学教职工教育责任事故认定级别
一级事故:
1、在教学散布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言论。
2、未经学校批准,随意通知全体(或全班)学生停课或拒绝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
3、工作不负责,安全措施不到位,出现学生伤亡事故。
4、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及其它违反师德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和较坏社会影响。
5、未按要求完成学年教学计划,严重影响教学质量。
6、食堂、商店等服务场所出售过期、变质、“三无”产品等商品,出现严重影响师生身体健康的事件。
7、未按操作规程操作设备(如电器、实验器材等)发生重大事故。
8、财务工作马虎,造成学校大量资金流失。
9、其它造成严重后果和较坏社会影响的事件。
二级及二级以上事故:
10、未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11、强行向学生推荐商品(包括学习资料、书本、文件)。
12、违规办班收费,搞有偿家教。
13、参与迷信、赌博活动或提供赌博场所:工作时间打牌,搓麻将或在办公室玩电脑游戏、电脑棋牌、看网上电影等。
14、教学不负责任,教学效果差,学生反映强烈。
15、无故上课迟到、推迟上课、中途脱岗达10分钟以上或提前下课。
16、上课讽刺、挖苦、辱骂学生,情节严重;或排斥学生上课致使在校园溜达造成较大影响。
17、值日、值周教师未能按规定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学生中发生的违纪和紧急事件未能及时发现并得到处理,造成恶性后果。
18、教师及教学管理人员在命题、审题、校对、印刷、装订过程中泄露试题。
三级及三级以上事故:
19、未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委托他人代课或任意增加、减少学时数。
20、监考不负责,致使考场纪律混乱,作弊现象严重。
21、教师在课堂上携带并使用通讯工具,干扰正常教学,学生反映强烈。
22、教师教学组织不力致使课堂纪律涣散吵闹,并允许学生脱离课堂造成影响的。
23、体育课不认真组织教学,呈‘放羊’式影响其它班级上课,任课老师反映强烈的。
24、教师经常不批改作业,影响教学效果。
25、门卫工作不尽责,导致校园内出现较大事故。
26、其它较严重地影响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校风气的事件。
其它未尽事项,由于出现工作失误直接影响教育教学的,根据学校岗位职责的事情大小,予以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