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南小学教科室工作条例
为了进一步发挥教科室在学校教育科研中的作用,推动我校教育科研的快速发展,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 教科室的地位、作用和机构设置
1.教科室是在学校行政领导下,对学校教育科研进行组织、管理、指导并承担一定研究任务的职能部门,全面负责学校教育科研的日常工作,在业务上接受区教科所的管理与指导。
2.教育科学研究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教科室工作要以国家教育改革与发展目标、现代教育理论为指导,坚持理论联系实际,重点是对学校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要理论与实践问题进行研究(以应用研究为主),为学校科学决策和提高教师科研能力,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服务。
3.教科室设主任一人,专兼职人员3~4人。分别负责教学课题研究、德育课题研究、心理课题研究和管理课题研究。
第二条 教科室职能
1.管理职能。负责全校教育科研的规划、组织和协调工作;拟订、实施学校有关教科研工作的条例和规章制度;组织校级科研课题的申报、论证、立项、检查、成果评审和推广,以及向上一级教育科研部门推荐立项课题、优秀成果等工作。
2.指导职能。组织教师学习教育理论;普及教育科研基本知识与方法;指导教师开展课题研究活动和总结经验;组织开展各种学术交流活动。
3.研究职能。根据教育改革和学校发展的需要,主持、参与课题研究;组织、承担上一级教育部门、科研机构下达的科研任务,成为学校教育科研的带头人。
4.咨询职能。收集各类教育科研信息,为校长决策和教师开展科研提供各种服务;办好学校的刊物;完善学校教育科研档案管理。
第三条 教科室主任工作职责
1.根据学校的办学目标,制定学校教育科研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2.建立健全学校教育科研管理制度,包括课题管理制度、教师学习、研究制度,教育科研工作的评估和激励制度等。
3.对学校教育科研课题进行管理。参与学校重大课题方案的制定、实施;接受上级有关部门指派的研究任务,与上级科研机构共同管理校级以上(不含校级)课题;负责校级课题的审批、立项、过程管理及结题验收工作;对学校各种形式的教育科研活动进行指导。
4.教科室主任要定期对学校教育现状进行研究和评价,当好学校教改的“参谋”,提出阶段性学校科研工作建议,对学校开展教育科研工作进行规划和设计。
5.组织教师学习教育理论,及时介绍有关的教育教学信息及教育科研知识,向教师推荐、提供并选编有关学习资料,为教师的教育科研提供咨询服务。
6.组织校内各类教改研讨会和教育教学经验交流,参与有关的学术交流、研讨活动。
7.组织教师撰写教育科研论文、多媒体课件制作、教具改进和制作,并及时向上级业务部门推荐优秀作品。
8.组织开展教育科研及教学成果的评选活动,总结、推广优秀教育教学经验和科研成果。
9.建立健全学校教育科研档案(文本和计算机管理档案),包括学校各级课题档案、教师个人科研成果及其它有关资料等。
10.教科室主任要定期向主管业务指导部门汇报工作,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积极参加其组织的会议和活动,并接受年度考评。
第四条 经费
1.根据实际情况,学校每年应拨给教科室相应的科研经费,并力争做到逐年有所增加。
2.科研经费主要用于购买学习资料,举行和参加各种科研活动、成果奖励等科研方面的支出。
第五条 附则
1.学校应根据本校实际,制订具体的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教科室其他人员的工作职责,提高科研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
2.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与修改权属浦南小学校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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