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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立学校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评定细则

  达立学校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评定细则

  1.获奖内容指论文、教案、教育教学设计、课件、案例、评优课等。

  2.获奖范围指教育有关部门和教育学会组织的教科研评比活动,凡民间团体组织的评比活动均不予以奖励。

  3.成果由多人合作完成的,只对第一作者进行奖励。课题获奖,奖给课题组。

  4.同一教科研成果在不同级别获奖,按最高级别奖励一次。

  5.教师获得成果的时间必须在本校工作时间内。论文发表期刊日期或证书发放日期为准。

  6.指导学生获奖或者在学生刊物上发表论文均不属于本方案的奖励范围。

  7.凡在刊物以专辑形式发表的论文则降一级奖励。

  8.同一成果已获得学校其他部门奖励的不再予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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