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温二十中骨干、高级教师考核奖励方案
为加强学校骨干教师、高级职称教师队伍的建设,充分发挥各级骨干教师在教书育人、教育科研、课堂教学改革、指导培养青年教师等方面的示范、辐射和引领作用,做好我校教师梯队的发展,特拟订骨干教师、高级职称教师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承担一线课堂教学并满工作量的区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和高级教师。
二、考核内容:
描述 分值 得分
1 10分
学本课堂变革实践
积极参与学本课堂改革尝试并参与研讨3分;
参加实验并开展常态教学改革实践10分;
2 5分
公开课
每学期承担校级及以上公开课5分/节,随堂课2分/节
3 10分
学校管理
承担学校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学校中层、段长、班主任等任务每项5分;积极承担综合实践课、地方、校本课程开发并正常开展实施(有计划、有备课)5分;
4 5分
专题讲座
在教研组或学校、上级组织的各类培训、会议上专题讲座、经验交流、主题发言等5分;其他建议发言、补充发言2分;
5 5分
指导青年教师
参加教师学习共同体并正常组织、参加活动;
(每学期不少于3学时,相互听课不少于1节)
6 5分
教学评比
积极参加上级教育部门组织的骨干教师评选、教学素养比赛、优质课评比等每项次3分,获奖5分/项次;
7 5分
有效作业改革实践
带头精选精编作业(日作业不超过30分钟)2分;探索作业设计、评价有效方式(形成作业设计经验材料)3分;
8 5分
课题、论文
主持区级及以上课题并正常开展活动,有阶段总结5分;参与课题研究2分;每学期撰写论文或案例2分;被学校或其他刊物采用为3分;获奖为5分;
9 5分
命题
命题作为年段阶段检测3分/份;作为协作学校或区、市统考5分;
10 5分
教学质量
评定为A:5分;评定为B:2分;
合计 60分
三、考核办法:
1、由教科室负责,教研组和本人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每学期考核一次;
2、每两学期累计进行一次考评并奖励前40-50%(累计总分不少于90分),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特别突出者原则上安排1-2人,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区组织的暑假考察活动。
温二十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