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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虹八小新教师及名优教师培养与考核方案

  桥虹八小新教师及名优教师培养与考核方案

  为了稳步发展我校骨干教师队伍,充分发挥骨干教师在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中的指导、示范和辐射作用,促进我校教师队伍整体水平提升,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关于开展温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xxxx学年度目标考核的通知》文件关于规范骨干教师考核及奖励的精神要求,特制定我校名优教师的目标考核方案。

  一、荣誉称号

  桥虹镇第八小学教师荣誉称号:学校教学新苗、学校教学能手、学校教学骨干、乐清市学科骨干、乐清市骨干班主任、温州市学科骨干、温州市骨干班主任。

  二、评比和认定

  1、教学新苗

  评比:组织三年以内教龄的新教师进行教学新苗评比,每三年一届;

  认定:学区级以上的“新教师优质课”评比获奖者直接认定为校教学新苗。

  2、教学能手

  评比:组织三年以上教龄的教师和教学新苗进行教学能手评比,每三年一届;

  认定:乐清市优质课获奖者可直接认定为校级教学能手。

  3、教学骨干

  评比:组织六年以上教龄的教师和教学能手进行教学骨干评比,每三年一届;

  认定:乐清市优质课一等奖者可以直接认定为校级教学骨干,获得乐清市学科骨干教师称号、乐清市“三坛”称号直接认定为校级教学骨干。

  三、考核原则

  (一)正向激励原则。坚持绩效挂钩、优劳优酬、奖勤奖优的激励导向,切实把骨干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更好地引导到敬业爱生、教书育人、示范辐射上来;

  (二)公平公开原则。在个人申报、自评、上交材料、考核小组审核认定,操作规范、公开公平。考核标准、考评过程、考评结果、表彰奖励均向全校教师公开,主动接受民主监督;

  (三)考核奖励原则。按照申报、考核、公示、表彰奖励的程序进行,层层把关,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励。

  四、考核内容细则

  考核内容包括“本职工作”45分、“专业发展”25分、“引领辐射”35分和“特色加分5分”四个方面,共计110分。

  1、本职工作包括工作量、校内示范、教育教学效果、满意度;

  2、专业发展包括综合荣誉、教学业职、科研成效;

  3、示范辐射包括教师培养;

  4、特色指对象在本学年度取得的特别突出、受到一致公认的成效。

  目标考核标准详见附件。

  五、考核办法

  组织机构,学校建立名师建设工作考核小组,由赵林强担任组长,教导主任吴小山担任副组长,成员有张素英、吴冰洁、陈秀慧、赵旭静、臧艳、赵赛芬、凌朝霞、万静静、陈娟。对全校的教职工进行考核。

  六、考核评分。

  考核采取民主测评和对照标准量化考核的办法进行。根据各类称号的骨干教师学年度目标考核的内容和标准,逐项对照审核,量化评分。

  (1)考核结果50分以上的,并且是三年教龄以内的为教学新苗称号;

  (2)考核结果为60分以上的,教龄3年以上的为教学能手;

  (3)考核结果为70分以上的,教龄在6年以上的为学校教学骨干。

  七、考核程序

  考核工作要客观公正,严格按程序操作,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增加考核工作透明度。

  (一)公布考核办法,个人对照自评。

  (二)考核小组终评,组织表彰奖励。。

  八、奖励办法

  1、奖金:按照桥虹八小名优教师奖励办法执行。实行一学年一考核,一学年一奖励。

  称号

  校级教学新苗

  校级教学能手

  校级教学骨干

  乐清市级骨干

  温州市级骨干

  浙江省级骨干

  奖金

  100元/学年

  300元/学年

  500元/学年

  800元/学年

  1000元/学年

  2000元/学年

  2、外出培训学习的机会,三年内有一次全额报销的机会,如果评上校级骨干的可以参加乐清市范围内的学习培训机会;评上乐清市骨干三年内可以参加温州范围内培训机会;评上温州市骨干的可以参加省级范围内的学习培训机会。

  3、获得学校骨干称号教师在评优评先的过程中学校给予一定的倾向性,优先考虑。

  4、再在根据考核标准对骨干教师进行量化考核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定为不合格:

  (一)本年度师德考核不合格的;

  (二)在考核工作中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

  (三)工作责任心不强,出现责任事故被一票否决的。

  本办法自xxxx学年度起实行,解释权在桥虹第八小学校长室。

  桥虹镇第八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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