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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虹八小名优教师培养与考核标准

  桥虹八小名优教师培养与考核标准

  一、本职工作(基础分45分)

  (一)工作量(满分10分)

  本学年工作量达所在学校规定要求以及担任班主任或正、副主任、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综合实践课程专职教师;常年组织辅导学生参加音、体、美、劳技、信息、学生社团、兴趣小组、社会实践等情况。少一节扣2分,10分扣完为止。

  (二)校内示范(满分15分)

  教师在所任教学校每学期公开课至少一节,记5分,观点报告1次,记5分;听课评课每学期达15节及以上,并有听课评课记录,记5分。

  (三)教育教学效果(满分10分)

  学校对本学期教学目标考核为列前20%为A等,记10分,前20%-50%为B等,记8分,后50%为C等6分。

  (四)满意度测评(满分10分)

  学校在组织对全体教师进行民主测评时,应选择对应民主测评表进行。

  参加测评的对象为:所在学校的全体教职员工互评、中层干部对所在单位全体人员(满意度不得少于总数的90%,各满分5分,少5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二、专业发展(满分15分)

  (一)综合荣誉(满分5分)

  本学年被评为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终身班主任奖、师德楷模奖等。记5分

  (二)教学业绩(满分10分)

  教师:参加优质课、教学基本功、校本课程设计、课件制作等各类教学相关比赛获奖,指导学生在国家、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竞赛中获奖。获得乐清市的记5分,温州市的记8分,浙江省的记10分。

  (三)科研成效(满分10分)

  承担各级各类课题研究的负责人或执笔人,或参与课题研究,并获奖;论文在正式合法报刊发表,在教育行政部门、教科、教研部门组织的评比中获奖。获得乐清市的记5分温州市的记8分,浙江省的记10分。

  三、引领辐射(满分35分)

  (一)教师培养(满分25分)

  1.设立学科教研组并有效运行;参加教研组活动或学习,每一次记1分,满分为10分。

  2.有师徒结对,带一位学徒,师徒记5分。要求:师父在学年初向学校教导处提出申请,与某某教师进行师徒结对,在期末上交一份师徒活动3次以上的活动资料。

  3.所带的徒弟获县级及以上奖励,骨干层次提升一级的,徒弟获得荣誉乐清市的记5分,温州市的记8分,浙江省的记10分。

  (二)知名度影响力(满分10分)

  1.教研活动中,承担市、县、学区级公开课(讲座)、集体备课、评课任务的,记5分。

  2.担任省、市、县级人才和教育部门组织的专业技术职务、骨干教师评委,或学区级评委。记5分。

  四、特色加分(满分5分)

  由本人提出申请并附证明材料,由考核小组审核,省、市、县级政府与教育行政层面的先进事迹等记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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