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岠小学考勤制度
为了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和工作秩序,保证教学任务的顺利完成,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考勤制度如下:
1、考勤形式:每日两次,本人手签为凭。
2、考勤时间:第一次,上午到校;第二次下午离校。
3、教师月考勤规定:
(1)教师在上班时间内,因特殊情况需暂时离校时,不论公、私事应及时向校长室通报并在保安处做好填写离校记录,回来做好回校记录,不能经常,也不得影响任何功课。
(2)病(事)假、生育假、丧假严格按照区教育局文件精神执行,呈报上级备案或审批。
(3)月考勤奖在结构工资中确定200元。迟到或早退不超过三次,迟到四次记一天缺勤,扣30元,依此类推。上午考勤9:00以后到校的,当4次迟到处理,上班(下班)未签到按迟到或早退处理。
(4)病假每天扣10元,事假每天扣30元。(如需安排代课,代课费由请假者本人支付,在其结构工资的考勤工资中扣取;病假以病历为依据或区级、区级以上医院证明。)
(5)值日值周迟到,每次扣10元。上课中经常离岗、玩手机三次视为旷课一节,扣30元,超过三次视为旷工一天,扣100元。
(6)未经教导处批准而私自调课,一旦发现,扣除主调课人月结构工资50元;因私自调课导致无人上课,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扣除双方月结构工资100元。
(7)教职工因病、因事请假,应提早半日(特殊情况除外),先办理请假手续,填写请假审批表,然后再到教导主任处办理调课手续,请假条由校长室存入教师个人档案。若无办理请假手续,按旷工扣除月考勤奖。
(8)病、事假累计15天以上(包括15天)不发当月结构工资。
(9)由教育部门、学校组织的有关政治和业务学习,参加教(科)研、公益活动等一般不予准假。可急需请假的,按病(事)假论处(特殊原因除外),如会议、学习、活动不到半个工作日,按请假半个工作日计算;会议、学习、活动迟到按迟到论处。在工作期间需要安排其它培训、学习的,需经校长室批准同意。
(10)全学年考勤汇总后记入业务考绩档案,作为学年度考核、评先、评优、晋职的重要依据之一。
(11)本考勤制度xxxx年2月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