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建立科学合理规范的中小学教师专业职务评审机制,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加快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根据《龙湾区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根据温州市龙湾区教育局、温州市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xxxx年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温龙教人〔xxxx〕62号)根据温州市龙湾区教育局、温州市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龙湾区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指导标准(试行)的通知》(温龙教人〔xxxx〕6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校中级教师职务评审教育教学能力与效果考核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德为先导向。把践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作为教师职称晋升的首要条件,完善年度师德考核工作,对教师违反师德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制”。
(二)坚持教学中心地位。适应实施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的新要求,充分体现教师职业特点,注重教学改革,加强学期教学考核工作,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
(三)坚持能力为重标准。注重教育教学工作业绩,注重教育教学方法,注重教育教学一线实践经历,引导教师立德树人,爱岗敬业,积极进取,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
(四)坚持分类评价办法。根据不同类别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特点和教师专业标准,制定具体评价条件,体现不同学段教师的职业特点。
二、考核评价对象
当年参加中级职称评审的教师。
三、考核评价内容、分值和方法.
(一)考核评价内容和参考分值
学校根据本校实际对区级的考核评价内容及分值进行适当调整。
考核评价内容为四项:以100分计分,再折算成48分。其中教育教学过程(约占18分)、教育教学能力(约占14分)、教育教学业绩(约占28分)、教学水平面试(40分),总分100分,其中一至三项内容满分60分。
(二)考核评价方法
1.教育教学过程(约占18分)
教育教学过程主要考核教师承担学校教研组、备课组活动工作任务,参与学校课程改革工作情况,以及教学常规和班级管理常规完成情况,根据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及考核等次给予计分,满分约占9分。
2.教育教学能力(约占14分)
教育教学能力主要考核教师教育教学改革成果和个人专业发展情况,科学地对教师教育教学改革成果、拓展性课程的开发开设以及参与优质课、课件制作、教育教学讲座、公开课、教育教学基本功竞赛、师徒结对(工作室成效)等情况进行考核,根据学校实际充分考虑到级别、获奖等次,对获得省、市、区学区级及以上此类荣誉的要给予计分,满分约占14分。(所有荣誉都必须是教育行政部门颁发)
3.教育教学业绩(约占28分)
⑴学科教学(约占20分)
学科教学考核主要考核学期教学成绩情况,教务处认真做好教师学期教学考核等次的评定工作,文化学科老师根据近三年期末考试一分四率各项划分为A、B、C三挡,A挡得0.7分,B挡得0.5,C挡得0.4分(A、B、C三挡划分的标准如下(以学科备课组为单位):6个人:2、2、2;5个人:2、2、1;4个人:1、2、1;3个人:1、1、1;2个人:1、1、0。后勤、技能学科老师具体考核方案学校待定,技能学科具体考核方案出台前暂以该老师任教级段文化科老师平均分计算,若跨级段以任教班级多的级段为考核标准。满分约20分。
⑵班级管理(约占6分)
班级管理主要考核担任班主任期间管理班级的成效,政教处认真制定优秀班集体考评细则,根据班主任任现职近三年每学期班主任期末考核等级评定,a等级计5分,b等级计4分,c等级计2分,6学期平均计入。如:某班主任近三年获a等级3次,b等级2次,c等级1次,其得分(5*3+4*2+2*1)/6=4.17分。
任现职以来荣获先进班集体,区级每次计0.5分,市级及以上计1分,满分1分。
⑶学生特长培养(约占2分)
学生特长培养主要考核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在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级各类比赛活动情况,教科室和政教处要制定考核细则,科学地对教师指导学生获奖情况进行考核,根据学校实际充分考虑到级别、获奖等次,对获得省级及以上、市级、区级、校级荣誉的要给予计分,此项满分约2分。
4.教学水平面试(40分)
教学水平面试,学校参照《龙湾区学本课堂评价标准》,组成学科评审组进行考核认定。采用现场试课的形式,根据分类评价的原则,按同一个面试组从高分到低分确定A、B、C、D四个等第,考核结果A档占25%,B档占35%,C档占30%,D档占10%。A、B、C、D档分别得40分、35分、30分、25分。
5.考核结果评定
教育教学能力与效果考核得分由教育教学过程、教育教学能力、教育教学业绩、教学水平面试四项得分累计确定。考核结果A档(40分-45分)占25%,B档(30分-39分)占35%,C档(20分-29分)占30%,D档(10分-19分)占10%。
具体计算办法:先按四项原始考核总分排序划分档次,A档占25%,B档占35%,C档占30%,D档占10%,再将A、B、C、D四档划定的最低分,分别给予赋值40分、30分、20分、10分,最后结合原始总分换算成教育教学能力与效果考核得分。教育教学能力与效果考核分数=原始考核总分/档次划定的最低分×档次的赋值分,若得分超过或等于档次的最高分,取档次的最高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