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罗二小防溺水安全宣传教育内容
阳罗二小防溺水安全宣传教育要点(一)
近日气温逐渐升高,学生开始对水、对溪有些蠢蠢欲动了。现又临近“五一”假期,为切实保障学生安全,防止溺水事故发生,特开展防溺水安全主题教育。请各班主任结合警示案例于本周内以班级为单位集中落实警示教育。案例的word稿可登陆公共邮箱www.xueke8.com下载。
警示教育案例
防溺水警示案例之一:
xxxx年5月22日下午第二节课后,某校七年级学生王XX(男,13岁)、栾XX、孙XX三人利用30分钟大课间活动时间的机会,偷偷翻过学校围墙到河边玩耍。后三人进入河中游泳,王XX独自一人进入深水区,不慎滑倒,被水呛入肺部溺水。其他2名学生在拨打110电话报警后,立即回校报告老师。学校组织老师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施救。约20分钟后,王XX被救起,上岸时已经窒息,后虽经医院抢救,最终无法挽回生命。
事故分析:
1.王XX无视校规校纪,私自离校并下河游泳。他为自己的不规矩付出了生命的代价,这代价实在是太大了!因此,我们的校规校纪,师长的忠言告诫,那不是对你们的限制和约束,更不是对你们的陷害,而是为了你们更好地延续那绚丽的生命。
2.王XX对河道情况不熟悉,且对自己游泳技能盲目自信,下水后独自进入深水区,不慎滑倒后被水呛入肺部溺亡。那河,那水真的是“深不可测”,同学们千万不能用我们宝贵的生命去“冒险探测”和“展示技能”!
防溺水警示案例之二:
xxxx年6月22日中午13:20左右,胶州市张应镇某小学五年级一班学生张XX1(男)、逄XX(男)、五年级二班学生张XX2(男)、修XX(男)一行四人吃完饭后到村后水库洗澡。修XX失足掉进水库深水区,张XX1立即去救修XX,也不幸掉进深水区,张XX2、逄XX相继去施救,也一起掉了进去。此时,在附近的该校六年级二班的学生张XX3和邹XX听到呼救声,赶到现场就去救他们,但只把张XX2、逄XX救起来,修XX、张XX1因与岸边相隔太远无法施救。后在岸上的几人大声呼救,附近一位老太太听到后,叫一位村民救人,村民听说后立即拨打120和110,通知村委和学校,并进行施救。学校和村委赶到现场对孩子进行施救,将修XX、张XX2救上岸,120到达后将溺水学生送往胶州市人民医院进行抢救,因抢救无效于15:40宣布死亡。
事故分析:
1.家长疏于对孩子的监护,缺乏防溺水的警觉性,引发了孩子因天气炎热私自到水库洗澡而溺亡惨痛的事故。
2.施救学生对自已的能力估计不足,自我保护意识不强,而贸然施救,导致先后4名学生落水,2名因此溺亡。因此,当同学们发现有人遇险溺水时,切不可在不明水况和自身能力情况下就贸然下水施救。未成年人保护法也规定:“未成年不能参加抢险等危险性活动。”
防溺水警示案例之三:
xxxx年8月24日中午,某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周XX(男,13岁)在吃过午饭后带领堂属几个弟弟外出玩耍,其奶奶百般叮嘱不要到大湾附近玩耍,但该生并没有听从长辈叮嘱,带领几个小伙伴来到某社区垃圾场西侧的大湾玩耍。该大湾地处偏僻,周围草木丛生,人、车都很难进入,大湾两侧均有“禁止下水游泳”等警示标示,但无专人看护。该生来到大湾执意要下水洗澡,结果下水后因不会游泳再也没有上来。同行的几个小伙伴见此情形马上呼救找人。大约15时左右,家长来到现场救上该生,其已溺水身亡。
事故分析:
1.此事故发生在暑假期间,其家长作为学生的监护人,虽对其进行了提醒,但管控不到位,致使其脱离家长视线后私自下水洗澡导致溺亡。
2.事故发生水域地处偏僻,周边群众较少,加之同行的几名孩子年龄较小,虽进行了呼救,但终因施救不及时致其溺亡。
3.该学生自恃在同行伙伴中年龄最大,想在小伙伴中显示自己勇敢,却无视自己不会游泳的实际,将学校、家长的教育和嘱咐置于脑后,盲目下水致使淹亡。因为自己的逞能,而结束了年幼的生命。
防溺水警示案例之四:
xxxx年10月8日上午(国庆节放假期间),某小学四年级二班学生李XX1(女,11岁)和陈XX(女,11岁)与同班同学李XX2、张XX一同外出玩耍(四人均为同班同学),中午四名学生没有回家吃饭,家长也没有外出寻找。下午15时左右,四人来到位于某社区东边的水库边玩耍李XX1和陈XX说要下水游泳,在一起玩耍的其他两位女同学劝她俩不要下去,李XX1、陈XX不但不听,还说“要学学游泳”,于是两人脱衣下水,手拉手向水中走去,由于水库岸边水浅,二人行至一段后,脚下突然变陡,随即二人滑入深水淹没。岸上其他两位同学马上呼救,在此处钓鱼的几名群众听到呼救立即跳入水中抢救,在打捞未果的情况下,拨打110报警,下午17:00两名落水女孩被打捞上来并送往医院抢救,终因溺水时间较长,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分析:
1.事故发生时间为国庆假期,两名溺亡学生均为父母离异后的重组家庭,陈XX为外来务工家庭子女,其父母平时对其疏于教育,监护不到位,致使其在外出时间较长,且未回家吃饭的情况下,未及时寻找,致使惨剧发生。
2.学生安全意识淡薄,将学校的教育置于脑后,且在不会游泳的情况下,不听同学劝阻,执意下水导致淹亡,为自己的“不听话”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3.事发水域岸边虽有成人,但因水情复杂,施救未果,导致两人因溺水时间较长抢救无效死亡。
防溺水警示案例之五:
xxxx年8月23日,某中学学生张XX1(男,17岁)与另外三名学生(常XX1,张XX2,常XX3)相约一起到远地的海边游泳。四人刚开始在齐腰深的浅水区戏水玩耍。大约11点多钟,常XX1、张XX2往岸边走并喊张XX1、常XX2上岸。这时连续几个大浪袭来,将张XX1、常XX2卷入深水区,已到岸边的常XX1发现后马上呼救,岸上有人迅速带救生圈施救,还有人迅速拨打110。常XX2被安全救上岸,张XX1被救上岸后已溺水身亡。
事故分析:
1.事发时间为暑假末期,且事发在远地,学生家长在几名学生离家时间较长且远赴远地的情况下,无人知晓,对学生的假期监护不到位。
2.参与的四名学生分别为不同学校在校生(3名高中,1名初中),因其年龄较大,盲目自信,麻痹大意,在无成人陪伴的情况下私自下水游泳,致使淹亡。
3.事发水域为自然形成的“野浴场”,无专门机构管理,无专业救护人员,且该浴场水情异常复杂、水深浪大,历年来均有人员因游泳溺亡。四名学生在对该浴场水情不了解的情况下,下水游泳突遇大浪卷入深水区导致淹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