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正小学防火检查、巡查制度
一、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二、学校每个学期开学前后、重要节假日均要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二)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三)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四)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及其完好、有效情况;
(五)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六)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管理情况;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防火安全情况;
(九)防火巡查落实及记录情况;
(十)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三、学校开学期间每日安排消防安全管理人进行一次防火巡查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五)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办公室、宿舍、教室、仪器室、读书室等应当加强夜间防火巡查。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巡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四、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应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对不能及时消除的火灾隐患,本岗位负责人应当及时向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领导报告,提出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