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的一年,在市、区教育主管部门、镇党委政府、社会各界及我校家长等大力支持和关心下,南城小学取得了跨越发展,先后获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省平安校园、市红领巾示范校、区艺术节比赛一等奖等殊荣,并连续2年获得区教育工作目标考核一等奖。
为了进一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现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招生工作的指示精神,制定南城小学xxxx年一年级新生招生办法,向社会公示。
一、招生范围:
南城镇常驻居民及外来暂住户口人员(包括来镇投资办企业促进镇经济发展的经商人员并有暂住证)的适龄入学儿童。
二、招生对象:
南城小学招生地段内凡xxxx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