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课堂还是生活,只有通过双方有意义的交流,课堂与生活才赋予了真正的意义。下文,为了更具说服力,笔者还要引用或借用弗莱雷的观点,来阐述自己的思考。
(一)对话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不在沉默中死亡,就在沉默中爆发”。人类若存在,不可能是沉默的。人类应生活在真正的对话中,对话应是每个人平等的权利,而不是教师的特权。因此,我们教师必须反思的是,任何教师,不应对学生有说话的权利,而应给学生说话的权利。要从人性的高度认识到:学生说话,是对世界“发表意见”,将来会成为一种改造世界的行为。既然如此,那么,我们课堂的对话并不会自然产生,要实现它,需要必要的条件:
1、对话与平等。对话应在人与人之间平等的进行。一个人向另一个人灌输思想,而被灌输的一方只在简单地“消费”别人的思想,这样的行为并不是对话,会成为连篇空话,是不会揭示文本表达之意,甚至对自我的认识的。
2、对话与挚爱。挚爱是教师的一种发自内心的主动行为,同时也是一种自由的行为。但挚爱不应当充当操纵学生的借口。相反,只有打破儿童的控制和压迫,才有可能重新获得爱,才能与别人进行对话。一句话,对话就是师生双方爱与爱的“回流”。
3、对话与谦虚。师道尊严的另一种境界是教师谦虚的态度。因此,课堂对话不能是一种教师傲慢自大的行为。当然这种谦虚是双方的,对话中,只要有一方不谦虚,自以为是,瞧不起对方,那么对话就会破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