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字是一项重要的语文基本功,为培养学生良好的书写习惯,切实提高我校学生的书写水平,弘扬祖国传统文化,依据客观性及可操作性的原则,特制定此方案。
一、考核对象
全体学生。
二、考核内容
三年级书写课本中的古诗词;
五六年级书写课本上的一段文字。
三、考核总体要求
(一)总体要求:正确、规范、整洁
(二)具体要求:
第一,正确。
1、正确的坐姿和握笔姿势,做到三个“一”:身体坐端正,挺胸抬头,两手两脚自然平放,眼睛离桌面一尺,胸离桌子一拳;用拇指和食指的指尖捏住笔杆,握笔位置离笔尖一寸左右。
2、写正确的字:汉字不缺笔画、添笔画,不改变字形,不写错别字。
第二,规范。
1、3-6年级钢笔书写。
2、按笔顺要求写字:能按正确的笔画顺序进行书写,不倒笔。
3、书写端正、匀称:字迹清楚,大小合适,位置适当;横平竖直,笔画到位;字体端正,间架结构均匀得体。
第三,整洁。
字距与行距分布均匀,纸面干净,不随意涂改。
第四,有合理的速度。
写字有一定的速度,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书写内容,书写速度达到课标要求。
五、考核形式
1、抽检查写字姿势和习字本的书写情况。
2、现场书写指定内容,考测书写质量。
六、考核办法
1、每学期对每位学生的书写进行等级考核评定。各年级写字基本等级标准:三年级铅笔字达三级水平标准(钢笔字达到二级水平标准);五年级达到四级水平标准;六年级达到五级水平标准。
2、评选书法示范班级:在写字姿势、习字本书写和现场书写的考查中,达标率达到百分之百的班级,评为学校写字示范班,颁发写字示范班标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