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义务教育阶段教学评估工作,是推进基础教育课程向纵深发展,提高教师专业发展水平,增强学校实施和建设新课程的能力,全面深化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举措,它对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河北省义务教育阶段教学评估实施方案》和县教育局对学校教学评估的要求,我们对照《河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学评估标准》,认真学习,条条落实,积极开展学校教学评估工作。现将自评情况做如下汇报。
一、学校基本情况
几年来,我校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以教学工作为中心,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一代新人为根本宗旨,以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以新课改为契机,加强教学常规管理,深化课堂教学改革,认真落实课程计划,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得到了学生家长、社会的普遍关注和赞誉。先后被授予“市家长学校示范学校”,“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市级安全文明校园”“优秀教育科研型单位”,“省级依法治校示范校”,连续八年获全乡教育教学第一名。
二、评估方法及自评结果:
首先,我们认真学习了县教育局下发的《河北省关于实施义务育阶段教学评估的通知》及《河北省义务教育阶段教学评估实施方案》,明确《通知》要求,把这次学校教学评估和教师教学评估看作是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师专业发展水平,增强学校实施和建设新课程能力,全面深化素质教育改革的重要工作。其次,成立了教学评估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教导主任为副组长,成员由教研组长组成。学校在做好教师教学评估的基础上,积极地做好学校的自我评估,评估工作做到每年一次。同时使学校的自我评估成为学校民主、科学管理、共谋学校发展的过程。
学校教学评估方法:
(1)学校教学评估领导小组依据“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学评估标准”的内容,逐条进行自我评估,总结已有的经验,找出存在的问题。
(2)通过教师大会进行学校自评结果报告;
(3)让学校每一位教师了解学校教学评估的具体内容,并通过教研组、年级组或教师意见箱等方式,广泛征求教师的意见、建议;
(4)通过座谈、访问等形式征求社会各界和家长的意见;
(5)根据各方面征求的意见和建议,再次进行自我评估,重点制定进一步提高的目标、方案和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