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学校安全建设,切实做好安全工作,最大限度预防学生违法犯罪及学校灾害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创造良好的治安秩序和育人环境。必须做到层层把关,处处落实,将管理制度,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人。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学校规定与各处、室、学年、宿舍、食堂责任人签定有效期一年的安全责任状。
1.教育处、团委、各学年负责人要经常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督促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遵守校纪校规,加强法制教育,增强师生的自防、自卫、自治、自救能力。重点矫治学生不良行为,消除不安定因素。
2.加强内部的安全保卫工作,维护治安秩序,建立和健全各项安全保卫制度。加强对安全保卫工作的领导,做好保干队伍的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做到队伍精干,责任明确,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避免意外伤害事件的发生。
3.学校要经常组织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和火灾逃生教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对消防设施和器材的管理,定期组织检查、维修和保养,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和有效,明确其专用性,杜绝非消防使用和人为的损坏。加大对学生的交通安全及游泳和溺水的安全教育力度,通过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教育,增长学生安全知识。
4.学生宿舍要规范用电线路,严防学生触电;配齐消防器材,严禁使用蜡烛照明,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配备防火、防电、防盗等安全警报装置,畅通安全通道,安装紧急照明设备。要对宿舍定期进行查勘、修缮,不得向上级隐瞒宿舍险情,不得存有危房。学生的床铺、衣柜、门窗等基本设施要达到安全标准。要落实安全保障措施,严防坏人侵扰。要建立健全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和目标责任制,落实每天三次检查巡逻、值班制度,将宿舍管理纳入班级日常量化管理。
5.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建立严格的食堂管理制度,加强防疫工作,强化生产、销售、保管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制度,杜绝“三无”食品在校内的销售。学生食堂要制定食堂卫生管理细则和考验检查制度,严格落实校长责任制。要按规定办理食堂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并对炊事员每年进行两次健康体检;要配备消毒柜等防毒杀菌设施,落实防蝇、防蚊、防鼠措施。学校食堂不得出售不合格副食、剩菜、冷饭和生冷、变质的饭菜或食品。禁止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食堂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校医要随时掌握流行性疾病、食源性疾病的情况,采取切实有效的预防措施,杜绝流行性疾病和中毒事故的发生。努力完善医疗设施,加强医药保障能力。要加强饮用水管理,防止投毒事故发生。
6.必须加强对有毒和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管理。对于备有此类药品的实验室必须建立严格规范的采购制度和管理制度,对各类危险物品根据其特性制作标签,分类摆放并注明明显的危险警示符号。在教学实验过程中,教师要指导学生正确使用此类药品,严格遵守实验室操作规则,预防事故发生。
7.加强师生的安全用电教育。后勤保障部门要本着“安全第一”的原则,在确保用电设施完好的前提下,做好安全用电的监督工作,尤其对微机室等集中用电场所和设施做好科学规划和管理,发现隐患,及时改正。
8.定期检查校内各建筑设施的安全隐患,重点是教学楼、办公楼、食堂、体育馆、厕所、围墙及运动场各种体育设施。发现隐患,及时提出修改方案,督促有关责任人予以落实。尤其要加强锅炉热饭箱、水房等地的管理,健全各项制度,明确责任,杜绝外人进入锅炉房内给师生的热饭箱投毒事故的发生。
9.加强对出入校园的外来人员的管理,完善外来人员登记制度。加强值日、值宿管理,对值日、值宿人员要严格要求,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对学校财务室等重点部位要加强监控,对贵重物品的使用和保存要加强管理,切实做好防盗工作。
二OO八年三月一日
齐齐哈尔市民族中学校长(签字)
齐齐哈尔市民族中学主管安全副校长(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