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本规定的目的是为了创造有利学生健康成长的学习环境,使校园始终保持稳定的教育教学秩序,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避免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全力打造平安校园。
一、对学生在校期间的几项要求
(二)课间不准追逐打闹和大声喧哗,上、下楼梯,去厕所、上操要有秩序,不准拥挤,抢跑。
(三)不准往学校带危险品,如:鞭炮、刀具、电子玩具、打火机、弹弓、弹球等。
(四)不准逞能或做恶作剧,如:攀高、触摸电器、玩弄电教器材、教室内做游戏、爬窗台、高声呼叫、故意惊吓他人等。
(五)遵守交通规则,不在机动车道骑车,不骑飞车,遵守学校自行车管理规定。不骑超过350元以上的高档车。
(六)不准进网吧、游戏厅、不交网友。不准带引外校学生和社会闲杂人员进学校。
(七)遇到危险、发现危险因素及
(八)对违反学校纪律,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必要时通报全校批评,并给予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纪律处分。严重违纪勒令转学,缓发毕业证。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班主任应严格考勤制度。学生请病假、事假、需持有家长签名的假条,对于旷课学生,班主任应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督促其履行监护人的职责。
(二)采取日观察、周排查的办法。对本班学生情况,班主任要点面结合,做好排查工作,发现违纪苗头及时采取教育措施。班主任可采取观察、调查、谈话、家访等方式,并发挥班干部、团员、纪律情报员的监督作用,主动出击,把可能出现的违纪问题尽可能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
(三)采取班会自省、自励办法。每周班会要对上周班级纪律进行总结,并要求每位学生对自己一周的表现做自省、自励。由犯错误的同学对自己的错误行为作反思,警示大家。
三、违纪情况上报规定
(一)出勤上报。学生旷课超过一天的,班主任应及时上报德育处,旷课超过两天的报校长办公室。
(二)其他严重违纪情况上报。学生出现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的,偷盗破坏公共财物的,吸烟、喝酒的,传播、观看不健康书刊、影视的,痴迷网吧、游戏厅的,学生心理、身体安全受到危险的,班主任应及时报德育处。
(三)应上报未上报的,班主任要负教育管理学生不力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