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制度一、学校的一切财产物资,必须坚持“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管用结合,物尽其用”的原则,纳入学校统一管理。二、配备专人负责财产的保管工作,建立健全财产物资管理制度和管理人员使用人员责任制。三、固定资产必须全部登记入帐,建立管理卡片,财产管理员要定期与会计核对固定资产金额,与仪器、图书管理员核对各类固定资产金额,保证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四、购置、自制、调入的固定资产,都要经财产物资管理人员验收入库,分别由会计和管理人员登记入帐。五、班级、处室使用的固定资产,管理责任要具体包干到人,因管理使用不当等人为原因造成丢失,损坏的,要查清原因,根据不同情况进行赔偿或处理,并办理有关手续。六、固定资产因使用年限较长或由于自然灾害造成不能使用时,应填制“固定资产报废单”,由有关人员签字,办理报废手续。七、学校资产原则上不得外借,如有特殊情况,须经领导批准,办理借用手续,并限期收回。八、建立低值易耗品的领用制度,购入物品要先经管理人员验收入库,然后办理领用手续。办公物品的发放要实行定额、签字,严格控制,努力节约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