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 教学人员职责 所有教学人员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教书育人,关心并热爱学生,按质量完成教学任务。主要职责是:
1、教学人员既要管教又要管导。发现问题及时教育,教育情况及时与班主任取得联系,严禁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
2、备课认真充分,开学前,寒署假备课量不少于两周。平时不少于一周。
3、教学态度必须严谨,要重视常规训练,有稳定的课堂秩序,课前准备要充分,上课不接待客人,下课不拖堂,努力提高40分钟质量。
4、重视“培尖”和“补差”,培养优秀生,辅导差等生。充分发展学生的个性特长。
5、能制订复习计划,会命题,并能认真做好试卷质量分析。
6、主动配合班主任搞好各项教育活动,重视眼保健操的督促和辅导工作。
7、严格按照课程表规定的课程上课,不得擅自改变课程。
8、每学期写一份教育和教学方面的总结或论文。
9、术科教师负责专项队伍、兴趣小组的训练工作,促进学生全面发展。